招标
[新余市本级]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站前西路延伸段986号优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三年租赁权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501447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790-63388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Y24JX05014476
项目名称: 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站前西路延伸段986号优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三年租赁权招租
标的名称: 第一栋一楼北面东头起第8、9间,挂牌价43,351.00元
第四栋一楼南面东头起第2间、北面东头第1至9间对应二楼第1至9间,挂牌价319,980.00元
第四栋一楼南面东头起第1间,挂牌价33,840.00元
第一栋三楼南北面西头起半层,挂牌价151,932.00元
第二栋三楼南北面西头半层,挂牌价113,256.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2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06日  
延期处理方式: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项目简介: 1.第一栋一楼北面东头起第8、9间,面积共计:162㎡,挂牌价:43351元/年,租赁期:3年;
2.第一栋三楼南北面西头起半层,面积共计:1151㎡,挂牌价:151932元/年,租赁期:3年;
3.第四栋一楼南面东头起第1间,面积共计:150㎡,挂牌价:33840元/年,租赁期:3年;
4.第四栋一楼南面东头起第2间、北面东头第1、2、3、4、5、6、7、8、9间对应二楼第1、2、3、4、5、6、7、8、9间,面积共计:1527㎡,挂牌价:319980元/年,租赁期:3年;
5.第二栋三楼南北面西头半层,面积共计:858㎡,挂牌价:113256元/年,租赁期:3年。
重要信息披露: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
(1)第一栋一楼北面东头起第8、9间(2024年12月09日09:30);
(2)第一栋三楼南北面西头起半层(2024年12月09日09:45);
(3)第四栋一楼南面东头起第1间(2024年12月09日10:00);
(4)第四栋一楼南面东头起第2间、北面东头第1、2、3、4、5、6、7、8、9间对应二楼第1、2、3、4、5、6、7、8、9间(2024年12月09日10:15);
(5)第二栋三楼南北面西头半层(2024年12月09日10:30)。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06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30%)。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行网上报名者中标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方可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报名者凡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3.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5.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6.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按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3%收取,由委托方及承租人各承担1.5%。
7.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均为3年。
8.租赁缴纳方式: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形式按(半年)支付,应提前五天支付下个租赁时段的费用。
9.合同签订:拍租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七个工作日内缴交半年租金、6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及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1.5%交易服务费后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90-6458550 / 0790-6458559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主要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
2.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3.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以出租方的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网上竞租标的。
4.出现如下情形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其他相应款项的;
(2)项目成交后,买受人主动提出违约申请的。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店面以交付时现状出租,店面装修消防手续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若店面出现漏水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修葺并承担所有费用。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间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租金。
2、租赁期内,承租户必须按我公司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人应遵守环境、卫生、消防、治安、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
4、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者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办公室发生的电费、物业费及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户承担(公用部分水、电费物业公司将按一定比例分摊)、
6、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或改造办公室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合同到期或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且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9、承租人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招租人发现承租方提供资料不实,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承租方有上述行为,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1、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电费,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租人同意若因其欠缴电费导致招租人垫付,招租人单方出具的垫付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2、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联系方式: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余市中山路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790-633881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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