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进出场费用)
1、路面机械设备租赁
1
市政小型工程材料及市政维护材料设备租赁项目
铣刨机(3000㎡以内)
台班(8小时)
刨刀宽1米
6800
7800
1000
2
刨刀宽2米
8500
9500
3
摊铺机(含设备)
摊铺宽度6米
5900
6900
4
双钢轮压路机
13吨
2400
3400
5
胶轮压路机
30吨
1600
2800
1200
6
挖机(挖掘)
小时
大(1.5立方米)
240
640
400
7
中(0.8立方米)
175
575
8
小(0.3立方米)
147
547
9
挖机(破碎)
370
770
10
275
675
11
245
645
12
铣刨机带清扫(6cm沥青)
㎡(一万以内)
3.2
13
㎡(五万以内)
2.5
14
㎡(五万以上)
2.2
15
摊铺压实碾压(3000㎡以上)
㎡/层
含压实、人工
3.5
16
沥青撒布车
㎡
8T
1.5
1、以上所有报价都包含操作手、柴油费用;
2、摊铺机:低于3000㎡按台班结算。
3、设备进出场费明细划分:铣刨机单次台班费12万以内(含12万)承租方出,12万以上出租方出;双钢轮压路机单次台班费3万以内(含3万)承租方出,3万以上出租方出;摊铺机单次台班费8万以内(含8万)承租方出,8万以上出租方出;胶轮台班费单次2万以内(含2万)承租方出,2万以上出租方出;挖机单次台班费1万以内(含1万)承租方出,1万以上各出一半,2万以上(含2万)由出租方出。
2、其他机械设备租赁
铲车
T50
2000
2600
600
T30
大型发电机组
月租
300kw以上
20000
20600
1500
2100
吸污车(含工人2名)
4立方米/小时
吸粪车
车
5立方米
高压清洗车(含工人2名)
8立方米
1700
叉车
次
2T
200
平板拖车
次(20公里内)
20T
550
碴土车
车(20公里内)
6-8立方米
800
电泵(含电)
Φ250mm
750
电泵(不含电)
500
吊车
25T
管道机器人
米
30m/min
1400
2、平板拖车及渣土车单价只适合运距20公里以内,超过20公里外加收30元/公里;
3、设备进出场费明细划分:铲车单次台班费在1万以内(含1万)承租方出,1万以上各出一半,2万以上(含2万)由出租方出;发电机组单次台班费2万以内(含2万)由承租方出,2万以上由出租方出;发电机组月租由出租方出;
4、吸污车、吸粪车、渣土车报价包含渣土倾倒费。
合计
70879.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内因政策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本项目合同将自动解除)。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按项目清单中的类别、规格提供相应的设备租赁服务。
2、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到施工地点的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服务期满。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须合理配备相应设备,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6、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遇交通管制等不可预测因素除外。
7、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8、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9、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支付方式: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照实际使用租赁服务数量据实结算。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执行。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4)款
项目现场
采购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采购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路望岳街道诚兴园5栋5楼
第5条
服务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第四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第12 款
伴随服务
第19.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1条
合同未尽事项
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