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冈市黄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Z-202403SZ-004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91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z-202403sz-004001001
预算金额910万元
招标公司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女士0713-8871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公告正文
黄冈市黄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Z-202403SZ-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22: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Z-202403SZ-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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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403SZ-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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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黄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2〕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州区城区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黄州区约106个老旧小区进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包括改造室外燃气管道、燃气立管、燃气入户管、燃气金属波纹管,阀门及气表接头,调压箱,阀井,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燃气安全装置,新旧管道碰口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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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黄冈市黄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的测绘、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配合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如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或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5 合同估算价:9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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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910万元,最终合同价以黄冈市黄州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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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级);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燃气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2)测绘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
(3)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GB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担任。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四)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总承包项目【类似总承包项目指市燃气工程总承包(EPC)】。(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类似项目指燃气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③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指燃气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五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务以及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应承担 40%以上;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4)本项目部分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或分包,按各自分工或分包内容分别对应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施工部分对应行业为“建筑业”,测绘、勘察设计部分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接受分包或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比应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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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02日至2024年03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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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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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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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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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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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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