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金额
257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包含11个单项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2574.5万元。建设内容包含:室内装饰装修(约6300㎡)、室内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室内体育工艺(约2700㎡,包括泳池、篮球场等配套条件)、室外训练场地平整硬化(约78000㎡)、场地给排水、场地电气及智能化、边坡及挡墙、园区道路工程、室外水处理工艺(约23000㎡)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2574.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1.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具体如下:
2.4.1 勘察服务:包括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提供勘察过程咨询服务。
2.4.2 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含节能设计)、总图、平场、结构、电气、给排水、装修、污水处理设施(含土建和工艺)、边坡和基坑(如有该内容)等。此项目要求按国家及招标人有关设计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提供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提供设计过程咨询服务。
2.4.3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4.4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包括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对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结、决算(含配合审计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等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建设过程咨询,并承担项目建设责任人所有工作及责任。
中标人需在招标范围内完成本项目实施期间在各种实施合同中作为招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管理。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设计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以及协调项目业主的设计需求。
(2)变更管理。组织完成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的设计及审查,以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3)施工管理。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规合约管理。
(4)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5)对代理服务期间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进场前的抽查、监督等工作。
(6)协助本项目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
(7)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及建设期限以及施工合同,代表招标人履行建设业主对本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合同实施管理,协调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8)负责并组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9)负责代理期间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档案的收集、核查、整理、归档工作,于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后完整地移交给招标人。
(10)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管理及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管理的风险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对施工承包人和监理人的进度款额度审核并报招标人备案。
(1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管理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
(14)合同中约定的其它相关工作。
2.5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
2.5.1 勘察周期:15日历天,勘察周期包含在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
2.5.2 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
(2)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2.5.3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递交10日内。
2.5.4 工程项目管理:从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前期工作衔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期间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2.7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资质。
(1)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2.2 业绩类型要求:具有1个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项目管理,以及以下3项中的任意一类咨询服务:①勘察、②设计或设计咨询、③造价咨询)。
3.1.2.3 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2)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①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930万元
②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25万平方米
3.1.2.4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06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2-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3年01月29日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30129025050101].cqz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包含11个单项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2574.5万元。建设内容包含:室内装饰装修(约6300㎡)、室内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室内体育工艺(约2700㎡,包括泳池、篮球场等配套条件)、室外训练场地平整硬化(约78000㎡)、场地给排水、场地电气及智能化、边坡及挡墙、园区道路工程、室外水处理工艺(约23000㎡)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2574.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1.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具体如下:
2.4.1 勘察服务:包括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提供勘察过程咨询服务。
2.4.2 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含节能设计)、总图、平场、结构、电气、给排水、装修、污水处理设施(含土建和工艺)、边坡和基坑(如有该内容)等。此项目要求按国家及招标人有关设计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提供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提供设计过程咨询服务。
2.4.3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4.4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包括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对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结、决算(含配合审计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等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建设过程咨询,并承担项目建设责任人所有工作及责任。
中标人需在招标范围内完成本项目实施期间在各种实施合同中作为招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管理。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设计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以及协调项目业主的设计需求。
(2)变更管理。组织完成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的设计及审查,以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3)施工管理。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规合约管理。
(4)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5)对代理服务期间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进场前的抽查、监督等工作。
(6)协助本项目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
(7)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及建设期限以及施工合同,代表招标人履行建设业主对本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合同实施管理,协调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8)负责并组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9)负责代理期间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档案的收集、核查、整理、归档工作,于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后完整地移交给招标人。
(10)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管理及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管理的风险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对施工承包人和监理人的进度款额度审核并报招标人备案。
(1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管理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
(14)合同中约定的其它相关工作。
2.5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
2.5.1 勘察周期:15日历天,勘察周期包含在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
2.5.2 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
(2)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2.5.3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递交10日内。
2.5.4 工程项目管理:从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前期工作衔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期间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2.7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资质。
(1)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2.2 业绩类型要求:具有1个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项目管理,以及以下3项中的任意一类咨询服务:①勘察、②设计或设计咨询、③造价咨询)。
3.1.2.3 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2)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①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930万元
②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25万平方米
3.1.2.4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06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2-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68771115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1月29日
江津校区配套条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019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466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744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31430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75650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25275 |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3012902505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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