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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960万元,第2包567万元,第3包243万元,第4包481万元,第5包137万元,第6包190万元,第7包123万元,第8包56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960万元,第2包567万元,第3包243万元,第4包481万元,第5包137万元,第6包190万元,第7包123万元,第8包56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1包:液质联用仪,第2包:气质联用仪等设备,第3包:光谱仪等设备,第4包:液相色谱仪等设备,第5包:气相色谱仪,第6包:大容量纤维测试仪,第7包:原子吸收光谱仪等设备,第8包:生物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3包:无;第4包: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第5-8包: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00至2024年11月27日09: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5.8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其中第4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第4包481万元;第5-8包为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金额第5包137万元,第6包190万元,第7包121万元,第8包56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0天0小时15分1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1-05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1-050天0小时15分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09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3、第6包技术参数“■8.色泽模块:可测试反射率(Rd)(30—99)、黄度(+b)(2.0—24.0)、色泽等级CG/+CG、测试精度±0.6%。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色温证明材料扫描件(公差范围±25%)。”修改为:■8.色泽模块:可测试反射率(Rd)(30—99)、黄度(+b)(2.0—24.0)、色泽等级CG/+CG、测试精度±0.6%。
4、本项目各包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第1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6分,共7项,共计42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42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该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2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2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5项,共计45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4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该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4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1分,满分5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5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3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2分,共18项,共计36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6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3分,满分12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2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4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3项,共计39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9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2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1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3分,满分9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5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7项,共计35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3分,满分9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6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7项,共计35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3分,满分9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7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4分,共8项,共计32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2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8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第8包: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 |
■代表打分项,具体分值如下: 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2项,共计36分。 注:(1)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软件功能截图、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上述其中之一即可),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 |
0-36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所投包别中“▲”标识的设备,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最高1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供货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分 |
|
维保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免费全面维保,每承诺提供1年得3分,满分12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12分 |
|
质保期限 |
满足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包别全部货物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0天0小时18分4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1-21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1-210天0小时18分
更正公告.pdf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8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银河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肆万陆仟元整(大写)(3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荧光定量PCR仪器 |
杰莱美 |
QX400 |
1台 |
248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桂学琴,周海波,李金星,陈杰,方杨,孙娟娟,李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1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13分5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13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2666号中环城9幢3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柒万元整(大写)(8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北京东西 |
AA-7090 |
1套 |
400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桂学琴,周海波,李金星,方杨,陈杰,周典兵,刘宇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0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17分1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17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桃香园58-1-603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陆万伍仟元整(大写)(11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大容量纤维 测试仪 |
棉挚爱 |
ADA100 |
1套 |
1165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杨,周海波,李金星,桂学琴,陈杰,孙娟娟,李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34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20分5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20分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副本.doc 公示附件-副本.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副本.docx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6层1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柒万元整(大写)(11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气相色谱仪 |
安捷伦 |
8890 |
1套 |
394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桂学琴,周海波,李金星,陈杰,方杨,周典兵,刘宇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349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22分5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22分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梦园路9号6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玖拾玖万元整(大写)(29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离子色谱仪 |
岛津 |
IC-16 |
1套 |
890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杰,桂学琴,李金星,方杨,周海波,周典兵,刘宇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95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31分5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31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开区齐云路1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陆拾叁万玖仟元整(大写)(16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电感耦合 等离子体质谱仪 |
谱育 |
SUPEC 7000 |
1套 |
824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杨,周海波,李金星,桂学琴,陈杰,周典兵,刘宇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62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34分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34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佰伍拾肆万元整(大写)(95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超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三 重 四 极 杆质谱仪 |
SCIEX |
Triple Quad 5500 + Qtrap Ready |
3套 |
3180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杨,桂学琴,李金星,陈杰,周海波,周典兵,刘宇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7.62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41分4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41分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HZ02819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梦园路9号6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万元整(大写)(3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气相色谱-三重四 极杆串联质谱仪 |
岛津 |
GCMS-TQ 8040 NX |
1套 |
1100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桂学琴,周海波,陈杰,李金星,方杨,周典兵,刘宇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9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
0天0小时40分2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1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100天0小时40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项目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项目简号: | 2024BFAHZ02819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财政委托编号: | /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预算金额(万元): | 2757.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PPP项目 : | 否 |
监督部门编号: | 11100000000013186G | 监督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11-05 |
0天0小时57分1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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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11-050天0小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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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11-050天0小时29分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8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8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8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成都博尔瑞西商贸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34.6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7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7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7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安徽禹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87.0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6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6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6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天津因特拉肯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116.5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5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5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5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117.0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4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4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4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安徽省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299.0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3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3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3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安徽又目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163.9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2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2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2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安徽省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300.0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1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HZ02819-1 | ||
标段名称: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1包 | ||
采购人: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954.0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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