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481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涿发改投资[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及修复排水泵站 10 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排水渠,管道清淤及修复 300km;修复明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5 09:00至2023-12-2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5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