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靖州县水利灌溉枢纽改扩建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期(靖州县飞山水利工程勘察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84.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靖财采计[2024]3002
预算金额8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9750880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靖州县水利灌溉枢纽改扩建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期(靖州县飞山水利工程勘察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靖州县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的 靖州县水利灌溉枢纽改扩建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期(靖州县飞山水利工程勘察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靖州县水利灌溉枢纽改扩建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期(靖州县飞山水利工程勘察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靖财采计[2024]3002 
3、委托代理编号: ZLRHH2024-009
4、采购项目预算:845600.00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01
靖州县水利灌溉枢纽改扩建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期(靖州县飞山水利工程勘察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采购
需求
 
 
845600.00
 
 
8456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备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
的市场主体单位;
3.2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 。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自 2024年  1 月  22  日起至 2024年 1 月 29 日,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不得松散,并加盖单位原始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0  2   月0 2日1 4  时 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3、开标时间:2024年   0    2    月 0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
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吴先生
2、 电  话:1580745234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靖州县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地 址:靖州县
(3)联系人:吴先生
(4)电话:1580745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话:18975088018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
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 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
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
无,填写“无 ”):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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