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成交公告
党群活动室打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节能产品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产品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检査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解决方案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安全防护临时设施材料堆放仓库现场道路现场工作条件工程用水电源进度计划信息管理转付工程款代扣代缴税金技术资料上报汇总整理档案咨询费交通施工噪音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地下管线保护文物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照明围栏警卫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修改更换材料修复返工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拆违整治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构件配件
金额
17.4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j-zc-22029
预算金额18.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非凡18519795315
中标公司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45万元
中标联系人林珊
公告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WJ-ZC-22029(招标文件编号:ZWJ-ZC-22029)
二、项目名称: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高芹路丙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7.45893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 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党群活动室打造 | 40 日历天 | 林珊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120182021086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 丁一 2. 董慧芝 3. 邱金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74589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
联系方式:010-82067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李非凡、18519795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非凡
电 话: 185197953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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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14:2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1. 丁一 2. 董慧芝 3. 邱金兰 | ||
总成交金额 | ¥17.45893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非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19795315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20672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非凡、18519795315 | ||
附件: | |||
附件1 | 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10.12.doc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10.12.doc |
项目编号/包号:ZWJ-ZC-22029项目名称: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试行)(2022年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京财采购〔2022〕728号附件4
《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一、适用范围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使用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四、资料表的运用《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三、提示条款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_”中用“/”标记。二、填写规则
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草案条款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示范文本》在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五、采购需求与合同草案条款为避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
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请北京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七、实施及修改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
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3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5.采购需求:4.项目预算金额:18.12291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8.122914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1.项目编号/包号:ZWJ-ZC-22029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 18.122914 | 1 | 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党群活动室打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2月11日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01日6.工期:40日历天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等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项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受聘于供应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简称“B本”;
4.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留存,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备案留存)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3.1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3.方式:现场领取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1520室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第1开标室。时间:2022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第1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②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⑤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④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10-8206287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10-83928444、18519795315项目联系人:李非凡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83928444、18519795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122914万元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建筑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 建筑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 建筑业 |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依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图纸进行报价。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无开户名(全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系统支付号:305100001856)银行账号:619201915 。 | ||||
11.7.5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
20.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_______。 |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现场递交。 |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3928444、1851979531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1520室。 |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取;缴纳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 ||||
其他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包含:①响应文件全部内容,word、excel、pdf等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如xxx公司。电子文档须保存在U盘并且单独密封。②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版1份(彩色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保存在同一U盘中)。 | ||||
其他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 合格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响应费用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需签字的地方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方便核查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谈判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谈判保证金”字样,单独递交(如涉及)。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提交时,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14.3.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4.3.2注明谈判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4.3.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谈判公告中指明的递交地址。在第14.1款、第14.2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拒收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长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开启五评审从递交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书格式中确定的响应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
签订合同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
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原件的直接复印件 |
1-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1-1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直接复印件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直接复印件 |
4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如有)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原件的直接复印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如有)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判定标准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存在下列行为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一、工程概况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各省市相关行业的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适用的工程施工建设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按照规定适用的试验检测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按照规定适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第四章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类别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说明: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 | 0-30分 |
商务部分(27分) | 近3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每个得4分,最高得分为12分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即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12分 |
商务部分(27分) | 认证体系 | 已经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情况良好 | 5分 |
商务部分(27分) | 认证体系 | 已经取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情况良好 4 | 5分 |
商务部分(27分) | 认证体系 | 已经取得 ISO45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情况良好 | 5分 |
技术部分(43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方案及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6分;方案及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 | 10分 |
技术部分(43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 体系及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体系及措施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6分;体系及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 | 10分 |
技术部分(43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计划及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计划及措施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6分;计划及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 | 10分 |
技术部分(43分)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完全满足工程需要得4分;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可以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 | 4分 |
技术部分(43分) | 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 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措施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2分;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 | 4分 |
技术部分(43分) |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措施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2分;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 | 5分 |
合计 | 100分 |
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有指定或唯一使用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特殊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3.项目内容: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党群活动室打造2.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1.项目名称:德外大街西社区党群活动室项目打造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其他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合格工期:40日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商务要求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与清单计价规范相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北京市工程造价相关配套规定。1、本工程的设计图纸。(一)编制依据3、金额(价格)均应当以人民币表示。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8、其他相关资料。7、图纸问题设计方回复。6、本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文件。5、与本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图集和技术资料。4、国家或北京市颁发的相关计价依据及办法。3、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北京市工程造价相关配套规定。
B、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3、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2、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包括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1、工程量清单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投标报价、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签订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的基础和依据。A、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准则:(二)计价原则
5、措施项目的计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清单列项仅是采购人提供的一种示范性列示,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当凭借自身的经验和实力,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充分考察本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现场等特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自行对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清单列项进行合并、分解或补充进行报价。4、最终的结算价格依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工程款的结算。结算时的工程量以审计机构审核的的工程量为准。3、采购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清单中所有列项的绝对完整性和工程量的绝对准确性,任何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包括任何形式的增加、删除或修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包括子目列项、工作内容及工程量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且忽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可能存在的差异,各供应商应当在认真研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的基础上,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2、除非采购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修改,供应商须依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表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结合本项目的基本技术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将视同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或合价内;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填充的综合单价,应当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应当视为是对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及其它各种影响因素详实了解并综合考虑后填报的。提醒供应商注意以下计价原则是本项目针对审计要求及控制工程造价所提出的,供应商须认真审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计价原则而导致的经济索赔将不被批准。
8、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3)供应商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以备检查;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总费用应当单独列项,且该费用不得低于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具体计算依据按照《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京建[2016]116号)执行;增值税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京建发[2019]141号)文件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具体要求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法【2020】316号)执行。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6、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报出,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材料堆放仓库、现场道路的使用,提供现场工作条件、提供工程用水电源,进行质量、进度、安全、信息管理,申请和转付工程款,代扣代缴税金等。负责技术资料的签认、上报。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及移交采购人(包括档案咨询费等相关手续费用)。供应商应当明白,除采购人对采购人直接供应材料设备和独立发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外,专业分包工程和专业供应材料设备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责任将完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除报价外,供应商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采购人、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商、其他承包人收取任何费用。总包服务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2)供应商部分:暂估项(除税):/元B、暂估项(分包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所有暂估项由采购人填入综合总价或其它项目清单中,供应商不得进行调整。本项目暂列金额(含税):/元A、暂列金额:此项为采购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由采购人使用和支配。1)采购人部分:
13、报价须依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组织方案设计、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综合报价;12、税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11、保险: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当根据《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及《京劳社工发[2006]1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在规费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采购人在开工前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预提后一次性拨付给成交供应商。10、规费的计取:须按照国家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计取,足额上缴有关部门,不得将规费作为让利因素。9、规费的计取:须按照国家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计取,足额上缴有关部门,不得将规费作为让利因素。A、计日工费: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执行合同约定。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支付方式执行本合同约定;2、工程预付款、工程价款的结算、竣工结算、质量保证金执行合同约定;1、暂估价材料设备按照发包人确定的价格调整相应价差和价差部分的税金;C、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结算说明:14、文件中列明的“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清单”中的暂估价,暂估材料、专业工程差价,仅计取价差及相应税金。
5、投标人在投标时,要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应施工方案,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4、因施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投标人应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充分了解现场有关组织施工的必要条件,对制约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质量等因素,应通过勘察和现场答疑方式提出且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与源头的接驳等,涉及工程水电费均由发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充分了解且作为一个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预见到的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雨季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措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计取标准应符合京劳社[2016]13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告》,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应计入规费中,并单独列项。1、投标人应按《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编制施工措施,相应费用含在报价中。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严格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组织施工。(三)磋商报价的说明
采购人应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工程量清单,并确保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填写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内容一致。(五)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9、有关增值税的规定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京建发【2019】141号文)执行8、承包人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规定,负责相应工程质量检测,此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7、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按照京建发(2019)333号文记取。6、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文及最新规定。
承包方:发包方:小型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为参考版本,最终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响应人应当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人认为工程量清单无法满足时,可自行补充相应表格。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施工面积:/平方米;层数:/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工程名称:工程项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条款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元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承包方式:承包范围:
2、图纸1.4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1.3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1.2工程内容:1.1本合同工程定于:1、工程内容和工期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3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申告后3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发包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职务)行驶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发包方驻工地代表:3、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于年月日,向承包方提供套图纸。
4.2计划和审定该项目的整治内容。监管承包方承担的工作责任。4.1保障该项目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4、发包人工作(3)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承包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1)承包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职务)行驶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釆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5.1每月/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5、承包人工作4.5按期支付工程承包费。4.4测评承包方目标责任,达不到要求的监督承包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4.3监督重包方的整治工程的业务,评价整治工程服务质量。
5.8管理好施工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5.7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负责清理现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6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5.5己竣工工程在交付发包方之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5.4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5.3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6.1承包方按相应的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査检验,为检査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五承担更换材料、修复赔偿等责任。6、检査和返工5.12承包方应确保负责施工的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保证文明安全施工,承包方未按规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5.11对整治该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5.10负责按照金融街街道办事处所列方案对该项目进行拆除及修复。5.9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拆违整治工程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7.3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在组织验收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进行修复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2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具体约定。验收程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7.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7.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6.2承包方施工工程或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8.3除设计变更之外,本合同不得因为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的市场变动而进行调整。8.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8.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5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设计变更所致工期相应顺延。8、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竣工日期为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方修改后经发包方验收之日。验收过程中当发包方提出对己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履盖或修复。
9.5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剩余工程费用。9.4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计结果支付至95%工程款,保留5%的质保金。9.3合同签订后15日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承包价款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9.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9.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以下约定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9、工程价款及结算
10.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承包方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10.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0.1双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承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10、材料设备的供应承包方应于发包方每次应付款期限届满的5个工作日之前向发包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和发包方要求的发票。承包方到发包方的办公场所领取相应的款项。承包方未能按期开具合格发票的,发包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9.6支付方式:支票或者电子转账
11.3保修责任,承包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施工原因形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缺陷,费用由承包方支付。承包方自接到发包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2日内到达现场与发包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承包方未按期到达现场,属承包方责任的,发包方可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仍应由承包方承担。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出现问题和缺陷,由承包方按照上述规定负责维修。11.2质量保修金为审计结果的5%,从发包方应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中留存。保修期满后20天内双方予以结算,结算后发包方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无息退还承包方。11.1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经发包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承包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负责维修。11、保修10.5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10.4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发包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违约双方约定按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釆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2、争议
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肆份。14、合同份数13.3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场开工和竣工验收,如果非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延期开工和工程延期,每延期1日,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承包方应退还发包方己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3.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3.1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同一部位出现两次(含)未通过验收,承包方支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2、质量罚金条款(2)应具备资质的相关人员没有资质的,每出现一人,承包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1)承包方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代表从工程开工到阶段竣工均须在职在岗,现场代表不在岗一次(按日计算),承包方给付发包方违约金。1、人员、资质罚金条款15、补充条款
地址:地址:发包方(章)承包方(章)如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支付发包方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因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需要财政支付,如发包方因财政支付的延期而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款项,承包方不追究发包方逾期付款的责任,且不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拖延工期。本项目承包方不得转包,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转包及分包条款(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除赔偿发包方损失外,承包方支付发包方合同价款%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2-1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他(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说明:
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日期:______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___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说明2-1-1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_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2)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说明:日期: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2.分包金额:_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___%。1.分包内容: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甲方(供应商):______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______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______、______及______就“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其他约定(如有):______。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书5响应书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6授权委托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
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兹证明,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备注 |
大写:小写: |
8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详见未标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
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说明11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响应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1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2.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1.本表仅在供应商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注: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最后报价一览表13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 | 其他声明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其他声明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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