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 “名城绍兴 越来越好”网络传播活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名城绍兴 越来越好”网络传播活动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名城绍兴 越来越好”网络传播活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持续打造“名城绍兴 越来越好”城市形象品牌,挖掘古城绍兴文化内涵,借助网络宣传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进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绍兴产业经济及文旅消费。
本次活动综合性强,涉及网络宣传、视频拍摄、线下活动、线上宣推等,并对接腾讯、搜狐、今日头条等相关网络头部平台资源,需要有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这样具有综合策划实力的机构承担。同时本次城市宣传作品需在“越牛新闻”客户端展映传播。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在绍兴媒体平台资源上具有唯一性,该公司的“越牛新闻”客户端、“越牛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绍兴网”等媒体平台在绍兴地区运营实力雄厚,用户注册人数多、覆盖面广。且该公司组织策划了2022年“名城绍兴 越来越好”网络传播活动,各项活动进展顺利,宣传推广上成果显著,积累了大量关于绍兴城市形象的图片、视频、新闻报道等绍兴多元文化素材,有较完善的素材库,利于工作开展。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向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路628号一楼103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 赵晔超
联系电话: 0575-85351209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806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336.2 KB
专家意见及建议.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