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美010-633103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1
公告正文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2632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 ,规划建设 1台 400MWt热功率规模的“燕龙”型号供热堆,测量工作包括两个厂址:大岭、东砬厂址。

2.4 招标范围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4.1 地形图测量

(1)测量范围:包括厂区用地、非居住区范围及其它用地等。大岭厂址测区面积约6.0km2;东砬厂址测区面积约6.5km2;最终以实测范围计算为准。

(2)测量内容:地形、地貌、地物以及人工活动地形地貌等,并应满足有关现行测量技术规范要求。

(3)比例尺:1:1000。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任务书。

2.4.2 岩土工程勘察

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测绘、水文地质调查、工程物探、钻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其要求除满足技术任务书外,还应满足现行规范规程的相关要求。

2.5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2.6 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起:测量1个月,勘察3个月

2.7 质量标准

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1: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售价:200.00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30日17时00分2023年0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张晓美

电话:010-63310389 、17611646660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张晓美

电话: 010-63310389 、17611646660

电子邮件: zhangxm@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2、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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