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无极县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行审审字【2019】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极县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革命烈士纪念馆,建筑面积1396.86平方米,对原有纪念碑廊、纪念堂、九龙壁、大门、围墙、广场、道路及景观绿化进行维修改造; 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城北两公里无繁线西侧200米无极县革命烈士陵园园内;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 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监督单位:无极县招标办。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 邮箱:wjxzbb@163.com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4 09:30:00 至 2024-02-27 09:29:1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同时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各投标单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