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com-2023-bdjc-003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137630193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民船租赁定点服务商选取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民船租赁定点服务商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CECOM-2023-BDJC-0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55932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乐先生 135559324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女士 137630193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部拟对某单位民船租赁定点服务商选取项目实施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民船租赁定点服务商选取项目
二、公示时限: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4日
三、使用需求:
为缩短民船租赁采购周期,我部需租赁不同类别民用船舶,用于设备打捞回收及潜浮标布放回收、海区勘察、大型装设备布放回收及拖曳等不同类型工作。
        四、船舶性能指标
(一)A类船舶性能指标
序号
性能参数
指标

基本情况
1
满载排水量
不小于500吨。
2
最大航速
不小于8节。
3
锚定能力
具备100米以浅抛锚能力。
4
供电能力
220V交流电,功率不小于10KW;交流380V,功率不小于20KW。
5
出航条件
具备5级以下(含5级)海况遂行出航能力。

作业能力
1
后甲板空间
不小于8m×4m,可进行设备加装。
2
干舷高度
不高于2m。
3
吊机
起吊重量不小于1吨。
4
钢缆绞车
可放缆长度不小于200m。

保障能力
1
工作人员床位
不少于15个。
2
通讯能力
具有卫星通信设备,具有加装高频电台的条件。
3
专用舱室保障
可设置总计不少于10平方米空间舱室用于设备接电调试。

 
(二)B类船舶性能指标
序号
性能参数
指标

基本情况
1
满载排水量

不小于1000吨。
2
最大航速

不小于8节。
3
锚定能力

具备100米以浅抛锚能力。
4
供电能力

220V交流电,功率不小于20KW;交流380V,功率不小于30KW。
5
栀杆高度

不低于25米,或可临时加装至25米。
6
出航条件

具备5级以下(含5级)海况遂行出航能力。

作业能力
1
后甲板空间

不小于15m×8m,可进行设备加装。
2
干舷高度

不高于3m。
3
A型吊机

架高不低于6m,起吊能力不小于4吨,伸缩距不小于2m。
4
舷侧吊机

起吊重量不小于1吨。
5
钢缆绞车

可放缆长度不小于200m。
6
通海井

具有通海井,可安装走航式设备,直径不小于0.5m。

保障能力
1
工作人员床位

不少于30个。
2
通讯能力

具有卫星通信设备,具有加装高频电台的条件。
3
专用舱室保障

可设置总计不少于20平方米空间舱室用于设备接电调试。
4
工作艇保障

可配备工作艇,并负责操作驾驶。

 
(三)C类船舶性能指标
序号
性能参数
指标

基本情况
1
满载排水量
不小于1500吨。
2
最大航速
不小于10节。
3
定位能力
具备动力定位功能。
4
供电能力
220V交流电,功率不小于30KW;交流380V,功率不小于50KW。
5
出航条件
具备5级以下(含5级)海况遂行出航能力。

作业能力
1
后甲板空间
不小于15m×8m,可进行设备加装。
2
干舷高度
不高于3m。
3
A型吊机
架高不低于8m,起吊能力不小于6吨,伸缩距不小于2m。
4
舷侧吊机
起吊重量不小于2吨。
5
钢缆绞车
可放缆长度不小于200m。

保障能力
1
工作人员床位
不少于40个。
2
通讯能力
具有卫星通信设备,具有加装高频电台的条件。
3
专用舱室保障
可设置总计不少于30平方米空间舱室用于设备接电调试。
4
工作艇保障
可配备工作艇,并负责操作驾驶。

 
        五、服务保障要求
      (一)船舶所在地:湛江、三亚,或能在规定时间内停靠规定码头,民用码头有船舶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二)服务海区:南海海域。
      (三)配套服务:提供装设备焊接加装服务,船员可协助开展装设备布放回收等作业;可协调专职厨师按照我方伙食标准保障用餐。
      (四)可协调提供的配套服务:可协调提供60米以浅海域深潜员打捞服务,可协调提供300米以浅海域水下机器人打捞服务,可打捞直径不小于70厘米、长度不小于8米,空气净重不小于2.5吨的水下UUV。
        六、保密要求
        由于工作内容涉密,租赁服务提供方必须与租赁需求方签订保密协议,按国家有关法规和任务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严禁泄露各项任务活动的时间、位置、内容等信息,并在任务期间自觉接受租赁需求方保密执法监管。
        七、企业资质要求
      (一)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必须拥有至少满足要求的2类船型,有相关船舶所有权证书,且具有协调保障全部船型资源及配套服务的能力。
      (三)公司不具有外资背景,所属船舶及船员均为中国籍。
      (四)具备项目要求所需的保障能力和实践经验,所属船舶未超设计使用年限,具有相关船舶检验证书及配套保险。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整体转包。
      (六)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名单位近3年内承担的相关租赁服务中,未出现严重拖期、售后服务保障不及时等失约行为,无安全事故。
        八、服务周期及经费
      (一)服务周期
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根据租赁需求方要求,按时完成海上作业服务。
      (二)经费估算
      1.出海期间A类船舶不高于3万元/天,B类船舶不高于6万元/天,C类船舶不高于12万元/天。
      2.深潜员打捞配套服务费用:0-30米,不高于2万元/天;30-60米,不高于4万元/天。
     3.水下打捞机器人配套服务费用:不高于10万元/天。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形成PDF版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pengy@ce-com.cn)。
(二)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潜在投标人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需求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
联系人:乐先生
电  话:135559324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邮编:100036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3763019332
邮箱:pengy@ce-com.cn
 
附件1:《意见建议反馈表》
 
二、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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