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金额
27098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2-330213-04-01-350310
预算金额270989.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乔峰0574-8832551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芳霞0574-875152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 已由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奉发改投【2022】4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2-330213-04-01-350310,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70989.1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683㎡,总建筑面积约28120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68440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12767㎡;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以南,东至规划河头路,南至规划正廷路,西至规划溆浦南路;
2.3招标范围: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3867470元;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1)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预埋根据总包施工进度同步完成。(2)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3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至少一个单体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2.8安全要求: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具备封闭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臭氧发生器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并提供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交通路1565号
    联 系 人:赖乔峰
    联系电话:0574-88325515
    电子邮件:2796296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 系 人:王芳霞、孙德富、周文渊 
    联系电话:0574-87515213
    电子邮件:86110887@qq.com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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