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春霞025-86338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568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盐城市境内。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沿苏北灌溉总渠北侧向东,至扁担港注入黄海,自西向东分别与分淮入沂合流布置二河枢纽、与京杭运河立体交叉布置淮安枢纽,为满足渠北地区低片涝水自排要求在高低分界处布置淮阜枢纽,与通榆河立体交叉布置、,至海口枢纽入海,全长164.8km,其中二河闸上段2.5km,二河闸下段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局及淮安、淮阜、滨海、海口枢纽建设工地提供用车服务,拟选择1家车辆租赁公司,租赁5辆7座和4辆5座适合枢纽建设工地现场使用车型(车辆手续完备;车龄3年以内,里程数5万千米以内非纯电动车),以及提供驾驶服务。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预计总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入场并按工程实际进度确定最终总租赁期,根据实际租赁使用时间结算。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并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每年续签,总租赁期届满则年度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不满足合同条款中每年续签规定要求而未续签订次年度租赁合同的,则后续计划签订的年度租赁合同的各自签订的权利和义务自然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合同期一年及以上的车辆服租赁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5)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职工,需要按资格评审表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投入设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北京时间 ,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7座车型租金为5.5元/千米、 5座车型租金为5元/千米。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业绩: 4分;2.企业实力: 6 分;3.服务实施方案: 40 分;4. 投标报价:5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517-859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盐城市境内。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沿苏北灌溉总渠北侧向东,至扁担港注入黄海,自西向东分别与分淮入沂合流布置二河枢纽、与京杭运河立体交叉布置淮安枢纽,为满足渠北地区低片涝水自排要求在高低分界处布置淮阜枢纽,与通榆河立体交叉布置、,至海口枢纽入海,全长164.8km,其中二河闸上段2.5km,二河闸下段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局及淮安、淮阜、滨海、海口枢纽建设工地提供用车服务,拟选择1家车辆租赁公司,租赁5辆7座和4辆5座适合枢纽建设工地现场使用车型(车辆手续完备;车龄3年以内,里程数5万千米以内非纯电动车),以及提供驾驶服务。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预计总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入场并按工程实际进度确定最终总租赁期,根据实际租赁使用时间结算。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并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每年续签,总租赁期届满则年度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不满足合同条款中每年续签规定要求而未续签订次年度租赁合同的,则后续计划签订的年度租赁合同的各自签订的权利和义务自然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合同期一年及以上的车辆服租赁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5)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职工,需要按资格评审表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投入设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北京时间 ,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投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委托代理人(委托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3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9.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7座车型租金为5.5元/千米、 5座车型租金为5元/千米。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业绩: 4分;2.企业实力: 6 分;3.服务实施方案: 40 分;4. 投标报价:5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业绩 | 单位业绩 |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租车服务案例的,有2个得1分;每再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同一服务对象不重复计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结算证明,否则不得分。】 | 4 |
2.2.4(2) | 企业实力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提供符合租赁需求的自有或协议车辆清单及行驶证彩色电子扫描件,协议车辆应提供协议证明。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每有一辆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提供符合租赁需求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证明材料彩色电子扫描件,保险额度达300万元的,每有一辆加0.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6 |
2.2.4(3) | 服务实施方案 | 1安全保障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全部安装定位系统的得2分,安装80%以上(含)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提供企业内部的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有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3)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单位投入运营的全部车辆连续5年安全出车合计超过150万千米,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 6 |
2驾驶员资格与能力 | 查看原件复印件:驾驶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员工 (提供2023年1月以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持有驾驶相应车型的驾驶证(提供驾驶证电子扫描件),每全部符合一人得0.5分,不全部符合的人不得分,满分5分。 | 5 | ||
3服务 | (1)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服务方案(包括投标人车辆租赁、车辆保养、车辆维修保障配套、服务响应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预案及处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0 | ||
4拟投入车型 | 对于7座:提供红旗、大众、别克、福特等同档次车型,每提供1辆得1分,最高得5分。 对于5座:提供红旗、大众、别克、福特等同档次车型,每提供1辆得1分,最高得4分。 | 9 | ||
2.2.4 (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7座车型租金为5.5元/千米、 5座车型租金为5元/千米,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相同的得40分; 在此基础上,7座车型租金报价每下降0.1元/千米加1分,最多加5分(即租金为5.0元/千米); 5座车型租金报价每下降0.1元/千米加1分,最多加5分(即租金为4.5元/千米)。 | 50 |
合计 | 100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517-859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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