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盱眙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cs-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2040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17-88287979
中标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XYCS-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20401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8701228R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成交金额及数量:29万元210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盱眙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排查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由其制定方案、提供专家对我县部分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通过第三方机构深入排查,督促并带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强化风险管控,实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服务要求:第一期食品安全评估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5月(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计划确定),对于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进行重点评估检查,完成第一轮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第二期食品安全评估时间:2024年8月-2024年9月(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计划确定),成交供应商须协同采购人对第一轮风险隐患排查中所出现问题进行第二轮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被评估单位整改情况,并完成第二轮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两轮排查任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胜梅、闵锦海、朱承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都梁大道与小康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家禧广场写字楼8021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0517-88287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8701228R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成交金额及数量:29万元210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盱眙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排查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由其制定方案、提供专家对我县部分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通过第三方机构深入排查,督促并带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强化风险管控,实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服务要求:第一期食品安全评估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5月(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计划确定),对于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进行重点评估检查,完成第一轮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第二期食品安全评估时间:2024年8月-2024年9月(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计划确定),成交供应商须协同采购人对第一轮风险隐患排查中所出现问题进行第二轮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被评估单位整改情况,并完成第二轮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两轮排查任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胜梅、闵锦海、朱承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都梁大道与小康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家禧广场写字楼8021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0517-88287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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