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项目EPC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QT2024020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项目EPC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11-341302-04-01-3747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苏湖村、房上村。
2.2建设规模: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43.01亩,其中种公牛站占地约114.50亩,肉牛育肥场占地约528.51亩,工程费用约38501.99万元(不含采精种公牛、后备种公牛、种母牛、架子牛采购费),其中含工艺设备购置及工艺设备安装费用约3295.60万元,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建设规模为准。项目分为种公牛站及肉牛育肥场:
种公牛站(国家级种公牛站示范中心,含实验室)占地约114.50亩,规划建设面积约433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种公牛舍、后备公牛舍、育成牛舍、后备母牛舍、子母牛舍、运动场、采精厅、干草库、精料库、TMR车间、青贮池、维修间、堆粪棚、污水处理、隔离舍、管理用房、门卫、消毒更衣室、消防水泵房等,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信息化、空调通风、围墙、出入口等辅助工程。同时配套养殖及采精设备1批。
肉牛育肥场占地约528.5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育肥牛舍、隔离牛舍、运动场、青贮池、干草库、TMR车间、堆粪棚、污水处理站、门卫消毒更衣室、兽医室、维修间、管理用房、消防水泵房等,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信息化、空调通风、围墙、出入口等辅助工程。同时配套养殖设备1批。
2.3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本项目建设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及结算审计,除了对本项目施工阶段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外,还需对缺陷责任期内维修加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具体为:
(1)工作范围
①负责复核项目施工阶段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提出意见;自接到预算书之日,五个工作日完成;
②提供工程预算定额有关的咨询服务,分析合同价款,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③对形象进度拨款进行控制,杜绝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7日完成施工单位上报的实际已完成工程量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④每月对形象进度进行一次按施工图实际算量及组价的工作,并提供成果出具工程跟踪审计报告;每月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
⑤对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进行市场考察和审计确认,参与材料设备询价,对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进行检查,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
⑥及时整理相关的档案资料并移交招标人;
⑦按照建设项目招标人的要求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⑧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⑨参加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监理例会;
⑩及时审核符合相关程序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相关费用,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负责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参与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负责工程结算争议部分复核和解释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
?7日内完成审核符合相关程序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相关费用,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出具的最后结算审核报告;缺陷责任期内对维修加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相关费用进行审核。
?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日常咨询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履行有关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2)工作要求
①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派驻人员常驻现场,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做好会议记录;
②要做好审计宣传工作,使被审计单位了解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应配合的要求,自觉接受审计;
③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做好相关记录;
④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审计取证的,应把其施工过程确定为审计重点;
⑤对主要的施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在便于掌握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程序的情况下,对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此类审计主要包括单位工程以上的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的验收、图纸会审、现场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的审查、工程建设例会、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会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清点检验、材料实验(化验)的取样及委托等。
⑥本项目现场跟踪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均需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拟安排的本项目审计人员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
注:因政策等原因调整,导致增加的工作量,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因政策等原因调整,导致减少的工作量,招标人按比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费率上限值为0.35%(最终咨询服务费=项目审定工程价款*中标费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造价咨询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备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造价师)土建专业;并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提供满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开标之日上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除造价咨询负责人外,造价咨询组其他成员也必须是本单位员工,不得少于2人并常驻现场,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注册证书,提供满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开标之日上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财务及信誉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担任过一个由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2亿元跟踪审计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或履约中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履约中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注:2.(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投资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3)以上涉及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总投资额、建筑面积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4)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业主(或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章2.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需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中任务委托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并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48548803@qq.com,并电话15209877907告知,进行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
车主任 |
0557-3900265 |
宿州高新区汴阳三路互联大厦8楼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发送邮件至(448548803@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纸质版发起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苏皖路与010乡道交叉口东500米20号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 话:151557810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坦、黄庭福
电 话:17600237726、15209877907
电子邮件:448548803@qq.com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