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CG-20231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嘉县上塘建成区环卫保洁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中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8点“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 | 1、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15000kg机械化洗扫车2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增加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加1分,增加1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加0.95分,增加1辆租赁车辆的加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3分) | 1、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15000kg机械化洗扫车2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增加1辆及以上车辆,为企业自有的得1分,为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0.95分,为租赁的得0.8分,企业自有、承诺中标后购买及租赁车辆的分值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最高得1分。(0-3分) |
2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中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8点“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 | 2、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7000kg机械化洗扫车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增加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加1分,增加1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加0.95分,增加1辆租赁车辆的加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2分) | 2、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7000kg机械化洗扫车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增加1辆及以上车辆,为企业自有的得1分,为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0.95分,为租赁的得0.8分,企业自有、承诺中标后购买及租赁车辆的分值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最高得1分。(0-2分) |
3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中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8点“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 | 3、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15000Kg洒水车2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增加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加1分,增加1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加0.95分,增加1辆租赁车辆的加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3分) | 3、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15000Kg洒水车2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增加1辆及以上车辆,为企业自有的得1分,为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0.95分,为租赁的得0.8分,企业自有、承诺中标后购买及租赁车辆的分值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最高得1分。(0-3分) |
4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中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8点“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 | 4、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15000Kg高压清洗车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增加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加1分,增加1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加0.95分,增加1辆租赁车辆的加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2分) | 4、企业必须具有核定总质量≥15000Kg高压清洗车1辆,企业自有车辆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的每辆得0.95分,租赁车辆的每辆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增加1辆及以上车辆,为企业自有的得1分,为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0.95分,为租赁的得0.8分,企业自有、承诺中标后购买及租赁车辆的分值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最高得1分。(0-2分)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永建路2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7675680
质疑联系人:梅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7675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可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683545
质疑联系人:余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3567723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23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