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5833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 (公轨合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 (公轨合建)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583300.00000 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标准暂定道路红线宽度 41.5m,主线双向 6 车道,设计速度 50km /h,起于金沙大道与德胜西路交叉口,路线自北向南布设,下穿容桂水 道设置沉管隧道一座,隧道全长约 1170m,其中沉管段约 390m,出隧道 后与容奇大道 T 型平交,在环岛处顺接现状容桂大道,止于容桂大道,路线全长约 1.92km。包含 1 条城市主干路、轨道两站一区间土建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 52.26 亿元,建安费约 33.90 亿元。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 复核概算开始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编制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 括: ①配合招标人对设计单位的概算进行复核,必要时与同类项目的 概算对比分析,并提出优化方案建议及合理化建议。 ②施工图预算复 核,依据施工图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和取费,出具复核成果。根据招标 人要求配合造价审核部门完成预算审查审定,并为设计优化提供咨询服 务;从经济角度对方案设计进行比选,协助招标人对已完成的方案设计 进行优化,提出优化建议,针对不同的优化建议方案对应出具不同的投 资分析报告。 ③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④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 规定及有关经济条款; ⑤施工单位进场提出招标清单异议后,与施工 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 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协助 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 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⑦对设计变更 |
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⑧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 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⑨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⑩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独立编制结算造价,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⑪参加与委托项目 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 工作(若有); ⑫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若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中标候选人报价文件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 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340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19116800.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等 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 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过市政道路(或公 路工程或轨道工程)造价咨询和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或轨道工程)全 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项目总协 调工作。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 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 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 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 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 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成功申请进入城 |
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资质类别:造价咨询企业)处于有效范围。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 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职称,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 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 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须独立承担过至少 1 项总投资 20 亿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第 4.6 款相关要求。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 平台(资质类别:造价咨询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 手续。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 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 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 件为准。 注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 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 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 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 |
求提供社保证明。 6 投标人(联合体)业绩要求 6.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 独立承担过至少 1 项总投资 20 亿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 ①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全过程造价咨询应包括概算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清 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变更造价编制或审核、工程 结算(或决算)编制或审核等三项(或以上)造价咨询工作。 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相 应项目业绩的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相应业绩技术指 标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公章)。 6.2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 立完成过至少 1 项总投资 20 亿元(或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造 价咨询业绩(需含土建工程)。 注: ①业绩时间以经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同意的最终成果文件上明确的 时间或委托人证明明确的时间为准;金额以成果文件中载明金额为准。 ②工程造价咨询指概算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或决算)编制或审核等其中 一项(或以上)造价咨询工作。 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以及最终成果报告关键页,成果文件须有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 门)盖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 提供相应项目业绩的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相应业绩 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公章)。 7 对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 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 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 |
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 格) 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 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 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 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 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 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 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 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 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 / 招 标 文 件 的 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 网络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 公共资源信息 化综合平台 (https://j y.ggzy.fosha n.gov.cn/TPB idder/login. 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可于 20 24 年 02 月 0 8 日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登录 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化 综合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图 纸等资料。具 体操作方法请 浏览“广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 佛 山 市)”网站“服 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 //ygp.gdzwf w.gov.cn/ggz y-portal/#/4 40600/index,业 务 咨 询 电 话:0757-839 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 8 日 | 获取资格预审 / 招 标 文 件 截 止时间 | 2024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 6 日 09 时 30 分 | 资 格 预 审 / 投 标文件递交方 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 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 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 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指定开标 |
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 示为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0 6 日 0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 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 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顺德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指定开标室,具 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 准)。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 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 心西座 4 楼 |
招标人(异议受理 单位)联系人 | 曾水清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79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号世纪兴源大厦 8 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浩 | 联系电话 | 0757-82556401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 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334 |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且配合 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5.本次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 6.特别说明“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设计、设 计咨询”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投标,否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7.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46 号华辉大厦 2302 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7-82556401-605,15017744316 9.工程编号:GC2024(SD)XZ0023 10.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12.项目投资代码:2306-440606-04-01-626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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