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24]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已由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丽发改项管〔2024〕6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除暗河清淤工程外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主城区。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排涝、水网连通、幸福河湖、管理提升等工程,其中防洪排涝建设内容包括疏通卡口2处,整治五一溪、丽阳坑、弄和坑、银坑及海潮河等5条河道,总长约1.30km,新建塔下泵站,泵站规模7.5m³/s;水网连通包括好环连通、贺家坑与好溪堰河连通、海潮河与东银苑河连通;幸福河湖包括对社后溪、关下河等河道进行底泥清理;管理提升包括自动化改造17座水闸、3座泵站,配套建设运行管理所需的监测和感知等设备体系等。工程等别为Ⅲ级。城市内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成涝,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塔下泵站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概算投资约5497万元,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4月23日9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丽青路263号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邮 编: 323000 邮 编: 323000
联 系 人: 王则骅 联 系 人: 林波军、冯炜贺、沈丽君
电 话: 0578-2920105 电 话: 0578-2153353
传 真: 0578-2920105 传 真: 0578-2121173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784686956@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24年4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311011160014642001001]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LS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