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科客货运输技术有限公司40英尺锂电池专用集装箱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4910-JH-ZZ-2024-08)
一、采购条件
我公司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采购人为北京中铁科客货运输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40英尺锂电池专用集装箱委托加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910-JH-ZZ-2024-08)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内容
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40英尺锂电池专用集装箱 |
技术条件: 采购人提供锂电池铁路集装箱设计方案,提供泄压排气装置、安全监测装置,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实施生产: 1.集装箱规格为40英尺(长宽高:12192×2438×2896mm),箱内有效宽度不小于2270mm,除应符合《系列1集装箱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GB/T 5338.1)、《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IMDG)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铁集团企业标准及国铁集团货运部公布的安全运输条件外,还应满足中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1972年国际关务公约》要求,具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取得CSC安全合格牌照,按规定标有定期检验日期。 2.集装箱应具备阻燃隔热功能。集装箱箱体顶面、底面、前端、门端及侧壁的阻燃隔热夹层的材料应采用A1级不燃材料,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要求。材料耐火隔热性能采用《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试验方法,耐火试验60min,室温25℃时背火面任一位置的温度应不超过200℃。 3.集装箱应具备泄压排气功能。集装箱前端靠上部应设有单向泄压排气装置,开启压力为1100±50Pa,集装箱的泄压排气装置通气孔采用钢丝网或多孔金属隔板加以阻塞,网孔或板孔最大直径均不超过3mm,通气孔总面积不少于8000mm2,具备防雨水、防异物进入功能。 4.集装箱应采用钢地板,满足单轴载荷7260kg底板强度试验要求。钢地板上设置的栓固装置未使用时应不高于地板面。 5.集装箱内壁应采用钢质板,满足0.6P侧壁强度试验要求和0.4P端壁强度试验要求。 6.集装箱厂商应具备锂电池铁路集装箱研发能力和样箱研制基础,具备锂电池铁路集装箱功能测试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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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集装箱厂商应具备锂电池铁路集装箱研发能力和样箱研制基础,具备锂电池铁路集装箱功能测试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2.参加本批采购询价响应的供应商前三年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5. 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获取
报价的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通过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查询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供应商须确保签收时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包装上须体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确保报价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邮寄至采购人,收件地址见“十.联系方式”。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多次报价。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院一区9号楼B403。
七、物资报价
1、报价为综合单价及总价(含产品出厂价、税费、运费、安装调试等费用)。
八、评审原则
1、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先选择售后服务最优的供应商。
3、成交结果将在本平台以成交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
九、合同主要条款
1、验收依据:《40英尺集装箱装运电动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铁路安全运输条件》,报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交货。
3、交货地点:乙方仓库。
4、结算方式:商品经终端使用客户签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商品货款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与终端使用客户办理清算手续后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商品货款额的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
5、争议解决方式: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方法人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中铁科客货运输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院一区9号楼A407
联系人:史村
电话/传真:010-51893640
北京中铁科客货运输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