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内容: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依照“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引进专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东山街道范围内的数字化销案、违章广告招牌及违章建筑的拆除、综合整治、建筑垃圾外运以及复绿等相关劳务。复绿树苗按照实际株数进行计算,复耕按照实际亩数进行计算。
2、服务要求
(1)因服务内容的特殊性,中标人在选择员工时应对其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要求,并且选择纪律性强,保密意识强能够认真且服从安排的人员;
(2)因服务内容的不确定性,需要工作人员能够听从安排,随叫随到(包括节假日和晚上)。
(3)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4)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等工作。
(5)负责拆违后的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的外运及倾倒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违法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施工现场须安排有资质的安全员或施工员进行监督管理。
(2)中标人应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明确负责人,建立档案,每月出具拆违服务记录。
(3)中标人对安全责任权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须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其保险费用。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一般验收程序。
1、所租赁设备由中标人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3、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中标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中标人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相应承诺格式自拟。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及时与采购人对接,经确认后方可进行。
5、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贵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苗林类种植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7、中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中标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8、中标人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拿一次性消耗品回家等情况,以及在施工期间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9、如所有中标单位在合同周期内,均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委托要求,采购人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提前终止项目合同。
详见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本项目选取评标得分排名前4名为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报价无需填报单价,执行标的清单上限价格,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全年每家单位的采购金额不超过45万,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工作量,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对此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单独的承诺书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