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管道溯源排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1: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管道溯源排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管道溯源排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岚综实项目审批〔2023〕6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争取债券、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管道溯源排查);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926万元;
2.4.项目规模:本工程对平潭主岛市政道路已建雨污管网设施(管网总长度暂定为1155km)进行管道溯源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对市政道路管道缺陷、管道断头、管道堵塞、污水排海、雨污混接等问题进行修复和改造。同时对旧城区开展混接分流、城中村截污改造、化粪池改造及隔油器增设、雨污水管道缺陷修复、井盖与安全网改造等,并结合规划建设完善相关污水设施。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平潭主岛市政雨污管网设施(总长度暂定为1155km)进行管道溯源排查,最终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全区市政排水管线(包括市政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小区总排口、村居主管起始至市政污水、雨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处)进行探查,对全区市政现状地下排水管线进行探查,探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雨污水管线(含检查井)的位置、材质、高程及流向;(2)市政及农村污水雨污水管网(含检查井)功能性及结构性缺陷;(3)泵站及污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情况;(4)管道雨污混接;(5)获取地下管线的三维空间数据及属性信息,编绘管线图,提供可录入中心平台的电子数据。具体详见“第5章发包人要求”。
2.6. 服务期限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溯源排查所有服务内容。
2.7.服务质量要求:溯源排查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现行或制订的有关导则、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的要求,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的成果文件需满足《平潭综合实验区排水管网溯源排查技术导则》、《平潭综合实验区排水管网溯源排查信息数据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 / 。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非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②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12时00分至2023年07月0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进行网上电子报名并获取报名回执(电子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在报名的网址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资料。)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并关注本招标项目(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bszn/13765.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6.4.开户银行:在交易平台自行选定一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
电话:0591-38360029
联系人:翁云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msxmgl@163.com
电话:0591-87542977
联系人:粘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 2316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