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1303122100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烟墩风光电场;
3.项目概况: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场址位于哈密市东南约55公里处,骆驼圈子西侧约10km的戈壁滩上,场址东侧距连霍高速(G30 国道)约10km。
4.招标范围: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烟墩风光电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改造及三年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技术服务与通讯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5.计划工期:(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改造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烟墩风光电场。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28号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关于开展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换设备必须满足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设备型号,同时实现原有装置的所有功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的服务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两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不能完整提供两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设备安装或调试或建设业绩;1项同行业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运维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若合同同时包含上述两项业绩,提供一份合同即可,否则需同时提供满足上述业绩的所有合同)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或甲方单位出具的设备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 25 日10时30分到2024年 9 月 30 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回执/凭证;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缴纳招标文件费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哈密清洁风电和光伏二次安防防护系统招标文件费”,不能查询到账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000020090110004236872
开户行行号:31388100010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16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哈密(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建行大厦12楼
联系人: 邓先生 电 话: 13031221007
电子邮件:xjnyhmq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91-7673187 17609047121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烟墩风光电场;
3.项目概况: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场址位于哈密市东南约55公里处,骆驼圈子西侧约10km的戈壁滩上,场址东侧距连霍高速(G30 国道)约10km。
4.招标范围: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烟墩风光电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改造及三年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技术服务与通讯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5.计划工期:(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改造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烟墩风光电场。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28号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关于开展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换设备必须满足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设备型号,同时实现原有装置的所有功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的服务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两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不能完整提供两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设备安装或调试或建设业绩;1项同行业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运维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若合同同时包含上述两项业绩,提供一份合同即可,否则需同时提供满足上述业绩的所有合同)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或甲方单位出具的设备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 25 日10时30分到2024年 9 月 30 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回执/凭证;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和光伏的二次安防防护系统及其方法项目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开户行号 | |
开票类型 | 专票£ 普票£ |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缴纳招标文件费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哈密清洁风电和光伏二次安防防护系统招标文件费”,不能查询到账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000020090110004236872
开户行行号:31388100010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16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哈密(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建行大厦12楼
联系人: 邓先生 电 话: 13031221007
电子邮件:xjnyhmq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91-7673187 17609047121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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