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HC-2022110939A1
二、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丰富路2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63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骏、方玉莲、李晓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收费标准的4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
服务费金额:¥4253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采购单位:南京艺术学院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5号
联 系 人:倪老师025-83498121
9.2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03378
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5-83603378
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采购文件.doc 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采购文件.doc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南京艺术学院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项目编号:JSHC-2022110939A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1适用范围8一、总则8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2022年11月
2.1采购文件的组成10二、采购文件101.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91.4法律适用91.3参加采购活动费用91.2合格的供应商8
3.4响应报价中的货币123.3响应报价113.2响应文件的组成113.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1三、响应文件112.2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0
4.2响应截止时间144.1响应文件的密封1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3.7响应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133.6响应有效期123.5响应保证金12
5.3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55.2磋商小组155.1响应文件启封14五、响应文件启封及评审14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4.3迟交的响应文件14
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75.8废标(终止磋商活动)175.7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175.6评审过程保密165.5评审及成交165.4响应文件的澄清16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成交原则206.4签订合同196.3成交通知书196.2质疑处理186.1确定成交供应商18六、合同授予及签订18
2.报价一览表361.响应函35一、响应函、响应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五章采购合同27第四章项目需求24
1.法人授权委托书41二、相关附表格式417.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406.服务方案395.项目实施方案393.响应报价明细表37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3.最终报价表46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443.承诺(参考格式)432.声明(参考格式)4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项目编号:JSHC-2022110939A1一、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63.96万元整)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63.96万元整)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6.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附件为本公司对公支付宝付款码:(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939A1)联系电话:025-83609953联系邮箱:jshc3333@163.com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售价:人民币5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购买采购文件(接受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评标室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点30分后(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评审过程中,受托人(被委托人)必须备好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以便核查),并必须保持手机通讯和网络畅通。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在途时长,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可选择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快递邮寄(建议:顺丰或EMS),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邮编:210019,李娆<收>联系方式:025-83603378/83609953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密码:0939会议ID:606233288主题: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受托人(被委托人)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三十分钟通过下方二维码进入腾讯会议软件。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倪老师025-8349812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5号名称:南京艺术学院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中与此表内容表述不一致部分,以此表内容为准)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电话:025-83603378项目联系人:李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工025-83603378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 |
2 | 项目编号 | JSHC-2022110939A1 |
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5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63.96万元整) |
6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63.96万元整) |
7 | 分包 | 无 |
8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南京艺术学院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25-83498121 |
9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03378 |
10 | 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
11 | 现场勘查/答疑 | 本项目无现场勘查 |
12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采购公告) |
13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件:1份(U盘)一般应为 PDF 格式(单独密封或 与纸质正本一并密封)。 |
14 | 磋商注意事项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模式,提醒各位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应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关注邮寄信息,确保递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如发生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响应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文件损坏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保障通讯通畅,供应商请至少提前一天在电脑端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并自行测试视频及语音是否清晰。磋商过程中,为保证会场秩序,每家供应商只能授权代表一人参会,授权代表必须备好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以便核查),并必须保持手机通讯和网络畅通。授权代表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在响应时间截止前三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软件,参与磋商过程。授权代表进入腾讯会议后,请修改昵称为“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名称”。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和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方便磋商现场及时提交最终报价。 |
15 | 样品 | 无 |
16 | 现场陈述 | 无 |
1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
18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
19 | 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0 | 关于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21 | 响应文件有效性 | 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必须要有签字和盖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22 | 代理费用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各分包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本次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次代理服务费不包括有可能产生的专家复议费等,如有产生此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额外按实支付。收款信息:户名: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奥体支行账号:1259 0737 5810 501开户行行号:3083 0100 6254 |
22 | 其他相关说明 |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公告敬请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也可以与我公司项目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25-83603378。有关发票开具事项:请将开票信息发至财务邮箱:jshc888888@163.com(开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财务联系人等)。领取发票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
1.2.1凡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并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响应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1.2合格的供应商1.1.2采购人指南京艺术学院。1.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1.1适用范围一、总则
1.2.5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提及,响应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应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如CC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如特别说明接受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遵守本采购文件中的规定。1.2.4联合体响应1.2.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1.2.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
1.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本次采购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法律适用1.3.2有关费用的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3参加采购活动费用
第一章响应邀请(采购公告)2.1.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2.1采购文件的组成二、采购文件1.5.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分标准和成交原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2.3当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2.2.2对采购文件的更正,将在原公告媒体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约束力。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而导致其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并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2.2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2.1.3供应商必须详阅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2.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3.1.3除在采购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3.1.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如译文有误,有关风险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1.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3.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三、响应文件2.2.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并按2.2.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供应商。
(3)响应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除必须具有的履行合同所需的提供货物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技术方面的能力;(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函和响应报价及相关证明文件。3.2.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2响应文件的组成3.1.4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3.2除非采购文件有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响应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3.3.1如采购文件无其他特殊说明,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3.3响应报价3.2.3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3.2.2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牌号或其目录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4)其他根据合同要求证明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3.5.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3.5.1响应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必要条件,金额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3.5响应保证金响应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4响应报价中的货币3.3.3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成交供应商未按第6.4条规定签订合同;(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响应以及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论成交或未成交的供应商在规定退保时间满后,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请填好退保函后盖公章发至财务邮箱:jshc888888@163.com。(退保函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汇款信息等内容,模板详见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czb.cn/)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响应有效期(8)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响应、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3.7.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7.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副本”“电子响应文件”(如有)字样,“正本”、“副本”“电子响应文件”(如有)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7响应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受响应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3.6.1响应有效期为从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1.2密封袋(箱)上须注明:4.1.1供应商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封口处应骑缝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4.1响应文件的密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3.7.4响应文件需包含评分索引表、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需固定胶装成册。3.7.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4.2.1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第一章“响应邀请”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响应地点。4.2响应截止时间4.1.3响应文件未按第4.1.1和4.1.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2)分包号(如有);(1)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4.4.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3.7.3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密封,并按第4.1.1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和“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4.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3迟交的响应文件4.2.2若采购代理机构按3.6.2条规定推迟了响应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5.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启封响应文件。5.1响应文件启封五、响应文件启封及评审4.4.5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4.4.4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4.4.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5.2磋商小组5.1.5按照第4.4.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5.1.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5.1.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5.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响应项目的磋商活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项目的磋商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有关手续。
5.3.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3)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响应保证金交纳情况(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供应商资质(采购文件第一章要求);5.3.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5.3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5.3.3所谓偏离是指响应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多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作出结论。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以上资格或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2)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副本、内容等);(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签署、盖章情况等);
(5)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该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5.3.4磋商小组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5.5评审及成交5.4.4并非每个响应供应商都将被要求澄清。5.4.3响应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5.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范围仅限磋商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5.4.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响应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5.4响应文件的澄清
5.6.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5.6.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6评审过程保密5.5.3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5.2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5.5.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磋商小组如建议对采购方式进行改变,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是否同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规定时间内不表达意见的,视同不参加。(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审批的除外)。(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响应截止后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服务类项目不足2家的)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5.7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5.6.3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5.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8.1需要审批的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服务类项目不足2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终止磋商活动):5.8废标(终止磋商活动)
5.9.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9.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9.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9.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5.9.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6.1.3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6.1.2评审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可以对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6.1.1采购人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的约定和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公示。6.1确定成交供应商六、合同授予及签订5.9.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恶意竞争,响应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6.2.3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6.2质疑处理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6.3.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3成交通知书6.2.6、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其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其他供应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2.5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委托代理人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4.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4.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6.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成交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并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4签订合同6.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资格性审查(通过/未通过):评审细则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服务类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的,推荐2名),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成交原则
序号 | 评定标准 | 通过√ | 未通过X |
1 | 资格证明文件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 | ||
3 | 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预算 |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备注:评分因素及分值(二)符合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 评定标准 | 通过√ | 未通过X |
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 | ||
2 |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1正2副,1份电子档) | ||
3 | 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中(一、1-4) | ||
4 | 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终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10 | 10 |
2.1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废弃物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具体、可实施性、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实施性、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针对性尚可、有瑕疵得4分;方案笼统概括、不切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2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服务目标、服务价格标准、相关方法及服务质量保障的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工作安排合理、有效,服务模式、方法有操作性和创新性、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工作安排较为合理、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工作安排合理性尚可、有瑕疵、针对性不强得4分;方案笼统概括、不合理、不切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3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疫情期间防控方案及疫情常态化管理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具体、合理、可实施性、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合理、实施性、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尚可、有瑕疵得4分;方案笼统概括、不切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4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具体、可实施性、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实施性、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针对性尚可、有瑕疵得4分;方案笼统概括、不切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5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自有物资配备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存放、物品种类、消毒是否规范等,如遇突发大型事件或学校防疫物资不足,物资配备方案等。方案具体、合理、可实施性、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尚可、有瑕疵得5分;方案笼统概括、不切实际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2.6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在满足项目需求基础上,提供对本项目有意义的增值服务方案。(需提供承诺函)评委根据增值服务综合评审。增值服务多、对项目有意义、针对性强得5分;增值服务针对性尚可、对项目较有意义得3分;增值服务笼统概括、意义不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3.1 | 人员团队配备 | 拟派医护团队成员状况,委派医生每有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多加6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及供应商2022年5月-2022年10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6 |
3.2 | 人员团队配备 | 委派护士每有一人具有护师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及供应商2022年5月-2022年10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6 |
4 | 成功案例 | 供应商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其中每有一个案例被业主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的加2分,最高加10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 25 |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具体工作内容:供应商提供2个岗位(一个医生岗,一个护士岗)24小时医疗服务,实行三班轮岗。值班期间要如实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供应商需配备2部专门的值班手机,手机需24小时随时畅通,通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作期间,供应商的医务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供应商安排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医生岗: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执业5年以上,具有相应的从医经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备医疗消杀和疫情防控处理能力;护士岗: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执业3年以上,具备相关医疗消杀和疫情防控处理能力。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负责校医室所有事务的管理及与学校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供应商安排的医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及劳保、保险、食宿等一切福利待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供应商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对高等学校医疗保健的有关规定和卫生部门对医疗保健管理的相关要求,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采购人提供规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第四章项目需求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4做好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3.1.3定期对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消杀培训和指导。3.1.2健康观测点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校涉疫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及时追踪并记录观测点内人员的健康信息;及时响应并处置健康观测人员突发医疗事件;指导并监督健康观测点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环境消杀是否符合要求;及时清点并补充健康观测点防疫物资;监督并检查观测点内垃圾的分类处置。3.1.1校园出现疫情,需立即按照学校疫情处置要求进行疫情上报;对确诊师生进行隔离;配合上级疾控部门完成确诊、密接等人员转运及相关工作;及时追踪并记录相关人员的健康信息。3.1疫情应急状态时,以疫情防控工作为主。值班期间为甲方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急救、医疗服务工作。供应商在岗人员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接到师生疫情、伤病等突发情况通知后,立即响应;如需赶往事发现场的,校内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校外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需要转运或送医院治疗的,在向学校汇报的同时,做好送诊、陪护、随访等相关工作。
3.2.4学校因教学安排或承办各类活动(如运动会、军训、大型考试、学术交流、展演等)有医疗保障需求的,中标方须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现场医疗保障服务。3.2.3传染性疾病防控:建立健全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学校通报传染病信息。负责学校传染病的初级预防、报告工作。适时开展相关疫苗接种。3.2.2急诊等应急处置:负责大病就医绿色通道的建立,危急重病人由医护人员陪同转诊,转诊前应负责先行治疗和抢救,确保生命安全第一。定期组织校内应急救护培训。3.2.1门诊医疗:负责全校师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做好学生病假、休复学、缓考等审批工作。3.2疫情常态化时,在确保上述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配合做好其他医疗卫生工作。3.1.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台账。
3.2.10做好卫生所内部公共卫生工作、设备运行工作。3.2.9熟练掌握卫生所各种理疗设备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能够为病人提供相应的治疗。3.2.8熟悉取药流程,做好药品的发放、划价计费等工作。3.2.7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学校学生和教职工体检相关工作。3.2.6做好我校教职工医药费及学生医保报销工作。3.2.5完成好学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以及学生医疗社团组织管理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南京艺术学院第五章采购合同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供应商应向学校提供派驻医护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将相关的复印件报学校备案。如更换派驻的医护人员,应在更换前的十日内书面报请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将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4、补充条款:。3、服务期限:。2、服务内容:,参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1、服务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南京艺术学院(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规定条款,甲方向乙方购置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进行。(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若乙方无异议,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及时按照请求执行。3、乙方的服务承诺: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服务费,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合同附件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的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服务内容、时限、完成标准、服务费见合同附件。
3.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条履约保证金4、支付方式:。3、本合同约定服务费仅包含合同附件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对于增加工作部分,双方应及时协商,无论服务费是否发生变更,均需签署《项目变更补充合同》作为依据。2、供货清单及单价详见合同附件。1、本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元整(人民币)。
3、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3若乙方有以下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3.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金额每日1‰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2、乙方如果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则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及惯例的专业化服务,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立即更换人员或改进方法,以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如因服务错误、失误等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全部服务费。第五条违约责任5、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甲方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2次,仍然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乙方逾期未完成约定义务超过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理解存在歧义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争议处理4、乙方因逾期完成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金额%比例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乙方联系人:电话:3、甲方联系人:(所在部门:)电话: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实施地点:南京艺术学院第八条项目实施
地址:地址:甲方:乙方: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具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南京艺术学院签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响应文件注:请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响应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副本】
(具体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索引表请响应单位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目录日期:联系电话:
序号 | 资格要求 | 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1.响应函一、响应函、响应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成交原则)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响应,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响应的费用。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3、我们同意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条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你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响应。
职务: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全称(公章):6、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2.报价一览表日期: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编号 | |
3 | 响应报价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供应商全称(公章):响应报价明细表(2)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1)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磋商范围的全部内容。注意: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价 | 分项小计(元) | 备注 | |
1 | …… | |||||
2 | ||||||
3 | ||||||
4 | ||||||
5 | 管理费 | |||||
6 | 税费 | |||||
…… | …… | |||||
合计: | 人民币 (大写) 元整 ¥: |
4.商务要求响应表(3)响应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有的费用,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和其相应的单价分项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单位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2)上表中的“响应报价总计”应当等于“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总计”数。注:(1)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供应商自行计算并填列。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序号 | 项目 | 原商务主要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 |
1 | 付款方式 | |||
2 | 完成时间 | |||
3 | ||||
4 | ||||
5 | ||||
...... |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2)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6.服务方案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5.项目实施方案(4)响应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单位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供应商全称(公章):7.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序号 | 业绩名称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证明材料(第几页—第几页) |
二、相关附表格式注:1-4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2)响应单位所提供的经营业绩列入上表,磋商小组将依据每个经营业绩所附证明材料的有效性判断该业绩有效性。注:(1)此表为表样,须填写完整,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单位:本授权书宣告: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1.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响应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响应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身份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职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持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办理签名报到。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声明2.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承诺:承诺3.承诺(参考格式)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24时前。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特此承诺。我单位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为(单位名称),不存在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响应的情形。我单位未组成联合体响应,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不属于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编号:JSHC-2022110939A1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外包最终报价表附件3.最终报价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供应商名称 | |
最终响应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
备注 | þ分项报价同比例变动¨其他变动: |
(2)响应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1)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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