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项目询比邀请书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项目询比邀请书
询比编号:NMGZHXNY-2024-01
致各供应商:
为加强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管理,现对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招募运营维护单位,采购人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公司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一、项目概况及其他要求: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项目。
2.项目概况:
(1)塔利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停车场内闲置地块、已建成2个建筑屋面开展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64MWp,年均发电量为228.16万kWh,首年发电量为242.69万kWh,共安装380Wp单晶硅单面轻质组件1960块、550Wp单晶硅单面单玻组件1630块,100kW逆变器18台、50kW逆变器1台,并网柜6面;采用400V低压并网接入场内原有配电系统、全额自发自用。
(2)喇嘛营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车辆段内已建成的4个建筑屋面开展屋面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14MWp,年均发电量为306.96万kWh,首年发电量为314.55万kWh,共安装62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640块、380Wp单晶硅单面轻质组件4591块,100kW逆变器21台、6面并网柜;采用400V低压并网接入场内原有配电系统、全额自发自用。
(3)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新店站站厅层开展光伏建设,总装机容量0.30MWp,年均发电量为41.90万kWh,首年发电量为44.33万kWh,共安装62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486块,100kW组串逆变器3台,并网柜1面;采用400V低压并网接入场内原有配电系统、全额自发自用。
3.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内容:为保证设备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效发电所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
4.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果通过甲方考核服务指标达到B级或以上,可续签1年。
6.报价最高限额:20万元。
二、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人员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7、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接受邀请:
(一)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将下列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hxnyyxgs@163.com )。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4、目负责人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辅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二楼0211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询 比 人: 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辅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二楼021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71-2902198
邀请书回执.docx
询比编号:NMGZHXNY-2024-01
致各供应商:
为加强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管理,现对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招募运营维护单位,采购人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公司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一、项目概况及其他要求: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城市轨道交通塔利停车场、喇嘛营车辆段、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项目。
2.项目概况:
(1)塔利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停车场内闲置地块、已建成2个建筑屋面开展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64MWp,年均发电量为228.16万kWh,首年发电量为242.69万kWh,共安装380Wp单晶硅单面轻质组件1960块、550Wp单晶硅单面单玻组件1630块,100kW逆变器18台、50kW逆变器1台,并网柜6面;采用400V低压并网接入场内原有配电系统、全额自发自用。
(2)喇嘛营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车辆段内已建成的4个建筑屋面开展屋面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14MWp,年均发电量为306.96万kWh,首年发电量为314.55万kWh,共安装62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640块、380Wp单晶硅单面轻质组件4591块,100kW逆变器21台、6面并网柜;采用400V低压并网接入场内原有配电系统、全额自发自用。
(3)新店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新店站站厅层开展光伏建设,总装机容量0.30MWp,年均发电量为41.90万kWh,首年发电量为44.33万kWh,共安装62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486块,100kW组串逆变器3台,并网柜1面;采用400V低压并网接入场内原有配电系统、全额自发自用。
3.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内容:为保证设备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效发电所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
4.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果通过甲方考核服务指标达到B级或以上,可续签1年。
6.报价最高限额:20万元。
二、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人员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7、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接受邀请:
(一)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将下列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hxnyyxgs@163.com )。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4、目负责人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辅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二楼0211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询 比 人: 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辅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二楼021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71-2902198
邀请书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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