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B-2024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8-220195-04-01-155776,招标人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根据使用需求,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等工作。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工作。
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除通讯工程,燃气,强电工程,给水一次网二次网,空气源热泵,有线电视等外图纸上施工内容)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31086.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5932.64平方米,
地上容积率:1.12;地下容积率:0.36;
住宅建筑面积:33938.73平方米,
公建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30.0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1163.85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4836.57平方米,
绿地面积:12982.28平方米,
绿地率:41.76%,
建筑密度:15.56%;
户数:396户。
总机动停车位:55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08个,地下停车位347个。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7%计算,需配建:2419平方米,在西北侧相邻规划居住用地统一建设。
注:所有指标均在西北侧相邻规划居住用地方案确认后与其整体平衡。
2.4建设地点:项目建新安置区位于泉眼镇新立村,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大街东侧。具体建设地点位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其它规划用地以东,农林用地以西,其它规划用地以南,农林用地以北。
2.5工程建设周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2.7投资额:16399.13万元(其中设计费:128.99万元;建筑工程:12339.51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1057.17 万元;安装费:2873.4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合同金额、建设规模、施工范围等内容)。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拟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对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人员资格信息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占比、分工及中标后的结算方式。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吉建设〔202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雅居20#5-103室
联系人:王英辉
电 话:15844037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联 系 人:谭爽
电 话:0431-80740783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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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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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