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综合配套项目之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子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04: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石泉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综合配套项目之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石泉县-2023-0006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综合配套项目之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综合配套项目之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1200000元 |
2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300000 |
100(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1-3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288000 |
9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000.00 |
288,000.00 |
1-4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28000 |
35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28,000.00 |
1-5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390000 |
50(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 |
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综合配套项目之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综合配套项目之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307340833@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石泉县滨江大道
联系方式:15129707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3楼
联系方式:1389152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891520561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