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夏爽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鹏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已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
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578001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遮山镇白沟村、陈善岗村—罗李沟村、夏庄--白沟村,柳泉铺镇付营--后洼村,老庄镇 207 西侧王庄村,石佛寺镇贾庄-- 盘坡村,二龙乡付家庄村、韩营--王坪村 8 个废弃矿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治理总面积 48.68hm2。
建设地点: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老庄镇、二龙乡、石佛寺镇、高丘镇 6 个乡镇。
2.3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对该项目全过程及竣工验收、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标段:该项目全部内容勘查设计和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勘查测量、设计、施工、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其中:设计: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勘查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跟踪指导、变更签证及手续、保修期服务等;施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工程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为依据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
2.4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期:600日历天(含勘查设计周期)。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监理标):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2标段(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标段):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全过程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本单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监理培训证书且具有地质类高级及以上相关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5 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1.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3.2 第2标段(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资质要求:
(1)勘查设计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3.2.3人员要求
(1)拟派勘查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具有地质水工环或相关专业(测绘类、规划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须具备地质类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工程总承包勘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含)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时间要求的,从设立时起)。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须出具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施工负责人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2.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2.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勘查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2.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或相应的能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需投标资料可全部上传至牵头人诚信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权利义务分配、违约处理机制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7日8时00分至 2023年7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3.0 系统入口”(http://www.zpggzy.com/)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区《3.0 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企业诚信库注册及 CA 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 CA 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 CA 证书(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信安 CA 客服:0371-60203062/96596。
4.5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提交订单后该标段所生成的子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该帐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应做在投标文件中。
③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 20 分钟内),不在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4.6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联系电话:0377-66020092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招标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镇平县西三里河南路 8 号
联系人:夏爽
联系方式:0377--65985939   156377171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9FR8JW9A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都平安大道西段上和院17号楼门面115号
联系人:王鹏飞
联系方式:0377-62221007   15518980607
 
监督部门:镇平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镇平县西三里河南路 8 号
联系人:史恒瑞
联系电话:0377--6597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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