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工程监理(预算金额:280万元)进行采购需求咨询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咨询论证。
一、咨询论证项目的内容
(一)项目内容
1.监理项目概况
江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位于省本级和所辖11个设区市及100个县(市、区),其中省级云平台物理部署于江西省南昌市省会议中心北楼政务云信息机房。主要由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指挥调度能力、提升自然灾害数据汇聚能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等4项工程组成,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主要为升级优化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全省布设381个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分布在100个县区)、建设12套视频监控汇聚平台(包括省应急厅新建1套视频监控汇聚平台,11个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分别新建1套市级视频监控汇聚平台)、配置734套应急叫应终端(分布在100个县区)等;
(2)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在省、市、县三级布设全省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备份)、升级应急指挥中心21套音视频设备(包括1个省级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设备改造、2个设区市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设备改造(九江、抚州)、6个设区市音视频传输设备改造(南昌市、赣州市、新余市、吉安市、萍乡市、景德镇市)、12个区县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设备改造(石城县、瑞金市、定南县、庐山市、共青城市、柴桑区、永修县、安义县、南丰县、于都县、宜黄县、泰和县))、为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备370MHz应急通信基站共143套(其中省厅配备3套、设区市共配备20套、县区共配备120套)、370MHz移动基站共80套(其中车载式9套,便携式71套)、370MHz移动链路站共80套(其中省级配备2台、设区市配备2台、县区配备76台)、370MHz终端5875台(其中双模终端3507台,窄带集群终端2368台)、917台北斗终端(均为市县配备)、4358台卫星电话终端(其中省级配备330台,市县配备4028台),为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完成1批单北斗替代等;
(3)提升自然灾害数据汇聚能力:主要为建设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等;
(4)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主要为配备3套网安监测设备和2台现场应急感知技术装备等。3套网安监测设备包括: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包括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3套、流量检测探针12台(其中省级配备1台,各设区市分别配备1台)、中心侧SD-WAN网关4台、SD-WAN网关控制台1台、边缘侧SD-WAN网关30台(其中省级配备19台,各设区市分别配备1台)、应用安全网关3台、数据安全交换平台3台、视频安全网关3台、负载均衡器2台、网闸1台、边界防火墙2台、违规外联检测器13台(其中省级配备2台,各设区市分别配备1台)、违规外联检测控制台1台、终端准入网关13台(其中省级配备2台,各设区市分别配备1台)。
(二)监理总体要求
1.按要求对项目实施、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各阶段进行监理服务,按照要求到项目所在地(省应急管理厅、11个设区市、100个县区)进行现场监理,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信息工程监理的标准和规范,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行使监理职责,督促中标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与各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签订合同,并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应用现代的项目管理技巧及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管理和控制协调。
3.监理单位应重点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控制,要对合同的执行、信息文档、知识产权等进行管理,同时,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一致。
4.执行项目监理的规章制度,审查项目施工单位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协助采购人监督、评价和考核项目施工单位的工作和绩效,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全流程工作,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意见,管理项目验收阶段的相关文档,按照项目实施标段分类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联络人,并责令中标单位立即整改。
5.严格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等监理单位职责所应当完成的任务。
6.配合采购人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阶段监理服务
按要求对项目实施、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各阶段进行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硬件部署、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与培训等各项内容。
1.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的执行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合同要求,以项目计划为依据,并按照项目计划检查、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如果项目没有按照预定的进度执行,必须做出说明并调整计划。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或中标单位如有变更情况的,应书面提出变更请求,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变更方案和变更范围)及变更的理由,监理单位应对变更请求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报采购人并获得同意才能实施。
3.在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单位要明确项目验收方案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合同、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所有项目的验收,验收完毕后,提交验收报告等材料。
4.在项目的各阶段,对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降低和化解风险的办法。
(四)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服务准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4)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6)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监理服务依据
(1)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2)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有关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
(5)根据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投标人应选择应用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3.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公司要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理,对项目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理,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如下表所示:
任务
时间段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
变更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安全管理
组织
协调
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执行阶段








项目验收阶段









监理工作范围表
监理公司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在工程建设期内对工程项目进行测试和评估;协助采购人针对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完善意见,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1)工程质量控制
(2)工程进度控制
(3)工程投资控制
(4)工程变更控制
(5)工程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7)安全管理
(8)工作协调
4.监理工作成果
(1)监理工作方案
(2)按照标段整理各市、县(区)项目报告
(3)定期项目报告
(4)不定期专题报告
5.日常监理文件
6.咨询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用户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
7.监理大纲。
8.监理服务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投入的监理人员,投入本项目的常驻监理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不可为同一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有相关证书。
二、预计采购时间
本项目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5月。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咨询论证公告的内容,仅作为供应商了解本单位本项目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参加咨询论证会的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及针对本项目的优势介绍材料;
4.提供本项目细化工作内容方案及细化监理大纲方案;
5.提供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职责、数量以及证书;
6.提供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组成;
7.采购需求意见复函盖章回执。
注:第1-6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文件发送到相应联系人邮箱(2024年4月28日12时前发送),论证会当天准备好纸质版资料参会。
咨询论证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时。
咨询论证地点: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大楼(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199号,15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蔡辉,0791-85257032。
邮箱:wuy@yjglt.jiangxi.gov.cn。
技术咨询联系人:吴屹,0791-85257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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