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对河南药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乳剂、200万支水剂、50吨粉剂卫生材料和200万片膏药贴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对河南药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乳剂、200万支水剂、50吨粉剂卫生材料和200万片膏药贴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8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1号窗口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8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1号窗口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药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乳剂、200万支水剂、50吨粉剂卫生材料和200万片膏药贴建设项目 | 南阳市镇平县老庄镇凉水泉路1号 | 河南药圣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项目投资11000万元在南阳市镇平县老庄镇凉水泉路1号租赁场地5333.33m2,购置涂布机、电锅、乳化锅、灌装机、搅拌锅等主要设备,以外购的中药材、艾草精油、乳化剂、薄荷油、医用热熔胶及相关化学辅料等为主要原材料,进行乳剂卫生材料、水剂卫生材料、粉剂卫生材料、膏药贴的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200万支乳剂(抑菌膏)、200万支水剂(抑菌液、医用酒精等)、50吨粉剂卫生材料和200万片膏药贴的生产规模。 2、生产工艺:(膏药贴:200万片/a)原料—混合搅拌—涂布—裁切成型—人工包装—成品;(乳剂型卫生材料:200万支/a)原料( 其中药材提前水煮)—混合—乳化—静置降温—灌装—检验—包装 —成品;(水剂型卫生材料:200万支/a)原料(其中药材提前水煮)—混合—灌装—包装—成品;(粉剂卫生材料:50t/a)原料—搅拌混合—包装—成品 3、主要设备为置涂布机、电锅、乳化锅、灌装机、混合机、 乳化机、纯水制备系统、包装机等 | (1)废气:膏药贴生产线在生产车间化胶和涂布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至1套UV光氧催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加强日常生产管理。粉剂卫生材料生产工序在搅拌机和包装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集中送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日常生产管理。 (2)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后暂存收集水池(有效容积0.5m3)适时用于厂区绿化消纳,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容积5m3,三防措施)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暂存收集于暂存水池(有效容积1m3),适时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或绿化浇水。 (3)噪声:涂布机、分切机、搅拌机、气泵、灌装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在60~80dB(A)之间。采取在风机出口加装消声装置,安装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扥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分类收集箱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膏药贴裁切成型 膏药贴裁切边角废料 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设备擦拭废抹布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水剂生产中药材药渣沥干后集中收集于药渣收集桶内,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密闭袋收集后封口定期外售;废水处理污泥直接排入污泥收集桶内进行自然浓缩后委托换位部门运往垃圾中转站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废树脂和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维护时候直接回收带走。危险废物: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四防措施,1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新增总量:VOCS≤0.27t/a、颗粒物≤0.00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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