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迎江区新洲乡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项目—田园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aq-2023-066
预算金额156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殷勇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GC-AQ-2023-066 
项目名称
迎江区新洲乡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项目—田园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安庆市振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5月4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殷勇
监督人员
王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隆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人民币156429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700000.00元
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赵玲同,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66209;
设计负责人:赵惠钧,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1814000903820825;
其他人员:周涛、曹法书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1.邹城市大束镇香菇大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投标人奖项:1.综合教学楼工程被评为2020年度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工程;
2. 汽车零部件、煤矿冶金机械再制造研发大楼项目工程被评为2019年度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金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人民币15788350.00元,其中暂列金额700000.00元
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张昌明,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203569;
施工负责人:刘合金,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070808559;
设计负责人:全先国,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19C2050396;
其他人员:刘学广、江平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奖项:1.“金悦府.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获得2022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荣誉称号。
2.金寨大别山玉博园 E1 精品酒店工程获得2018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竞生建设有限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人民币15623450.00元,其中暂列金额700000.00元
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吴萍,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072175682;
设计负责人:苏建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20144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奖项:东莞市中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荣获2021年度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莉莉             联系电话:0556-5999961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5999961、0556-59911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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