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焙烧生产线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行政区:   
灵石县
项目名称:   
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焙烧生产线项目
项目位置:   
两渡镇圪台村
供应面积(公顷):   
1.182700
存量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其它
土地级别:   
未评估地区
成交价格(万元):   
375.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1、宗地概况
灵自然2023-28号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地块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两渡镇圪台村,总面积为11827m2(合17.74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2、出让土地控制性指标要求
灵自然2023-28号宗地规划主体功能为三类工业用地,产业分类为煤化工产业组团,实际规划用途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2)区域评价:水土保持、区域环境影响、洪水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六项已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文物保护评估:根据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石县自然资源局拟出让灵自然2023-27号等2宗地文物调查意见反馈的函》(市审批函(2023)113号),该宗地可不进行考古勘探。
(3)该地块已完成通水、通路、通电、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作。
(4)能耗强度控制指标:项目万元GDP增加值能耗小于1.67吨标准煤。
(5)能耗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小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小于500万千瓦时。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大于500万千瓦时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报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
(6)环境指标: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增加值不得小于147万元/吨(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指标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1,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具体以规划部门规划条件为准。

土地使用权人:   
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约定交地时间:   
2023-12-28
约定开工时间:   
2024-09-28
约定竣工时间:   
2026-09-28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灵石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