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4012872 | ||
项目名称: | 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十年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东船启航广场十年租赁权,挂牌价393,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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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7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8月07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项目简介: | (1)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三处游泳池(游泳池1:面积约为1288平方米,评估单价5元/m2/月;游泳池2:面积约为3379平方米,评估单价为5元/m2/月;游泳池3:面积约为3599平方米,评估单价为5元/m2/月;因游泳池的季节性故评估值按四个月计算年租金为人民币165320元; (2)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商业用房1:结构为框架,评估层数为2/2建筑面积约为43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8元/m2/月,年租金为人民币41280元; (3)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舰塔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层数为1-3/3,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11元/m2/月,年租金为人民币26400元; (4)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潜水艇甲板,用途为游乐场,评估面积为100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2元/m2/月。评估年租金为人民币24000元;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草地,用途为游乐场,面积约为20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2元/m2/月,年租金为人民币4800元;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沙滩,用途为商业,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4元/m2/,年租金为人民币96000元; (5)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舰塔摊位10个,300元/个/月,年租金为人民币36000元 注:以上评估价为393800元/年,挂牌价为393800元/年,以上项目整体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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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概况:庐山市东船启航广场(三处游泳池用途、三处商业用途、两处游乐场用途及十个摊位)十年租赁权,评估价:393800元/年,租赁期限:10年,挂牌价为壹年租金393800元。 二、特别说明: (一)租金:每两年递增2%(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后期缴纳租金以此类推),免租期8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二)租赁期限:10年(其中五年内因政策原因出租方责令退出,固定资产按折旧赔偿予承租方,五年以上不予以赔偿);达到整体规划要求经出租方核实后,方可经营。 (三)该标的经营要求: (1)经营业态:水上市场、水上乐园、迷你高尔夫、帆船营地、游艇俱乐部等 (2)竞标人必须向庐山国控建设有限公司就经营项目出具设计方案、投资计划书(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盖公章、自然人盖个人章)经出租方认可,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3)承租经营期间,沙滩、无动力乐园、三个水池、2个船坞区跑道、舰塔、建筑面积内、草坪使用区域之全部面积。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和安全、卫生责任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并与出租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所建设的游乐项目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技术性能报告。 (5)该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须经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对投资额进行审计核算,如未达到投资计划要求,出租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租赁合同,且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6)帆船俱乐部须于2024年开业运营,且运营期间每年举办大型水上赛事1场,小型赛事5场。 (7) 项目建设运营后,优先带动本地居民就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标的物所在地缴纳税收。 (四)退出机制: (1)正常情况下,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将所属设施设备自行运出,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2)对于无法拆除的或拆除后不能再利用的设备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予补偿。 (3)合同未到期因承租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押金按拍租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取整(详情见租赁合同) 。 (六)租赁期满后,出租方若继续招租,则承租人须重新参与拍租;出租方若不再招租,则承租人须无条件将承租的房产退还出租方,出租方不对房产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作任何补偿;对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承租人须恢复原状。 (七)网络竞价标的的面积以实际面积与网络竞价清单的面积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款。标的的新旧程度和管理状态以网络竞价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拍租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八)网络竞价成功后,承租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成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江西大唐拍卖有限公司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拍租成交价款×10年×1%,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拍租成交后当事各方均不得反悔。拍租成交后,竞得人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租款项的,保证金或定金不予返还,并按成交价款支付每日1%的违约金,超过交款期限五日仍未付清成交款的,委托方及拍租人可单方解除本次拍租成交合同,并对拍租标的再行拍租。若拍租标的再行拍租,原竞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租中委托方及二次拍租竞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本次拍租价款时,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及拍租人有权按《拍卖法》第39条以予处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标的物《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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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二)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人完全响应业态范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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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CA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滨江路917号老民政局大楼8楼(九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咨询电话:0792-8159907)。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标的保证金数额大于等于一万元时,请使用一类银行卡进行保证金转入操作,非一类银行卡入账后,因银行卡限额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款延迟、退款异常等问题,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4、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入账,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以及非报名人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应从其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出,公司法人报名应从同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买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10;00开始,自由竞价时间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加价幅度为10000元。 7、竞租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8、拍租成交后,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及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后,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未竞得人的按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 二、标的展示地: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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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拍租咨询): 18170916107。吴女士 拍租咨询地扯:九江市庐山市星湖路与秀峰大道交叉口合佑置家(金投铂发悦店) (现场看样):151 7093 5107周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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