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年产15万台混合动力变速箱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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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年产15万台混合动力变速箱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年产15万台混合动力变速箱建设项目备案证 惠山发改备[2019]4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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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惠山区惠畅路与金惠路交叉口东北侧 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联合厂房、电子厂房及配套楼。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工程总承包工作主要包括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6000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联合厂房、电子厂房及配套楼。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工程总承包工作主要包括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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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资质条件:资质要求详见业绩条件 3.1.2财务要求:/至/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1.4信誉要求:本项目公告中关于3.1.5.2要求中: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本次公告不执行上述内容,对项目经理证书是否注册满3个月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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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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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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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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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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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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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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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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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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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与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3)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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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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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2日 9:00 时至2019年07月29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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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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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8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政和大道209号6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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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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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创惠路5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尤民强、周于人 | 联 系 人: | 张时新、章克礼 | ||||||
电 话: | 13987605779 | 电 话: | 0510-81892529、18168398565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8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944384299@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