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车管所UPS及信息系统配套硬件招标公告(SZRF2020-G-042)
金额
380.1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rf2020-g-042
预算金额380.13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陈音来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14
公告正文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车管所UPS及信息系统配套硬件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0-12-23】
项目概况
车管所UPS及信息系统配套硬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2020-G-042
项目名称:车管所UPS及信息系统配套硬件
预算金额:380.13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颁布,都给车管所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需要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UPS系统、云平台、存储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
(二)项目要求及目标
1、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中心机房及观山考试中心UPS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车管所信息机房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分布式存储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及数据库迁移,以满足综合应用业务需求;
3、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应用云计算平台进行扩容升级,以满足综合应用业务需求
(三)采购清单
(四)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五)综合说明
1、打▲参数为重要参数,不可偏离,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单位需针对交警支队综合应用云平台系统、分布式存储系统、UPS改造升级提供相应的UPS改造升级扩容方案、云平台综合应用建设方案、分布式存储系统等。
3、投标所投产品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4、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任何不按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中标后中标方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越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方确认的条款。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6、交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7、试运行:本项目试运行不少于一个月。
8、售后服务质保期限:除特殊说明外,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个项目原厂质保三年。
9、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从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12小时;从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大于24小时。
10、提供不少于每月一次的系统巡检维护和每个季度一次的系统集成维护,及时发现设备系统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1、培训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12、需提供专业的技术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信息安全服务能力,其他项目组成员需具有专业的信息安全服务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安全保障的专业服务。
13、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751281184、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陈音来
电 话:69371117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系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
电 话:(0512)65115979(TEL/FAX) 68128750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发稿时间:2020-12-23】
项目概况
车管所UPS及信息系统配套硬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2020-G-042
项目名称:车管所UPS及信息系统配套硬件
预算金额:380.13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颁布,都给车管所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需要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UPS系统、云平台、存储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
(二)项目要求及目标
1、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中心机房及观山考试中心UPS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车管所信息机房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分布式存储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及数据库迁移,以满足综合应用业务需求;
3、对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应用云计算平台进行扩容升级,以满足综合应用业务需求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分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管所本部UPS设备 | UPS设备(核心产品)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套 | 2 |
2 | 观山新大楼UPS设备 | UPS设备(核心产品)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套 | 2 |
3 | 服务器设备 | ORACLE数据库服务器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块 | 6 |
4 | 服务器设备 | 云服务器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台 | 3 |
5 | 服务器设备 | MongoDB图片服务器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套 | 3 |
6 | 存储设备 | 分布式存储(综合应用平台专网)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 1 |
7 | 服务器设备 | 运算服务器(公安网、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专网)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套 | 9 |
8 | 服务器设备 | 存储服务器(互联网) | 详细规格参数见下 | 套 | 1 |
9 | 车驾管业务智能审核系统配套设备 | 显示器 | 22寸液晶显示器 | 台 | 2 |
DVI线 | DVI线 | 根 | 1 | ||
服务器机柜 | 42U服务器机柜 | 个 | 2 | ||
千兆交换机 | 48千兆电口,4千兆光纤口,可网管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KVM切换器 | 机架式1920*1080P高清宽屏17.3英寸16口 | 个 | 1 |
(四)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五)综合说明
1、打▲参数为重要参数,不可偏离,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单位需针对交警支队综合应用云平台系统、分布式存储系统、UPS改造升级提供相应的UPS改造升级扩容方案、云平台综合应用建设方案、分布式存储系统等。
3、投标所投产品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4、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任何不按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中标后中标方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越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方确认的条款。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6、交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7、试运行:本项目试运行不少于一个月。
8、售后服务质保期限:除特殊说明外,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个项目原厂质保三年。
9、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从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12小时;从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大于24小时。
10、提供不少于每月一次的系统巡检维护和每个季度一次的系统集成维护,及时发现设备系统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1、培训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12、需提供专业的技术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信息安全服务能力,其他项目组成员需具有专业的信息安全服务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安全保障的专业服务。
13、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751281184、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陈音来
电 话:69371117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系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
电 话:(0512)65115979(TEL/FAX) 68128750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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