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电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ctz2024-11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明1884275548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重150412558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采沉区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4-1126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电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4家企业(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电服务,年交易电量预估:总计14.38亿千瓦时,其中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8.83亿千瓦时、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3.24亿千瓦时、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80亿千瓦时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0.51亿千瓦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电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售电企业,并且在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名录中。(公示证明资料)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明)

4、投标人具备 202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上不少于50亿千瓦时的交易电量证明,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中的合同成交电量数据为准。(截图证明,并附承诺函,且招标人保留现场查询的权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8时30分到2024年12月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公示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证明、相关承诺函、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截图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获取招标文件(注:仍需线上注册)。

4、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1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一号路

联系人:赵明

电话:18842755480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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