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燕0513-836581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年,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有效报价

二、投标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城市排泄物清运服务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必须2020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乡镇部门畜禽粪污收集项目类似业绩

4.具有畜禽粪污最终处理能力和蓄粪处理场地、设备和工艺流程说明。

5.配备不少于2名持B2或A1或A2驾照的驾驶员。

6.具有限定年限内的不少于两台及以上5立方全自动吸污车辆,(确保车辆设备运转正常蓄粪日产日清)。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非法定代表人所有),必须提供购买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保险单据,车辆照片。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政府指定已备案的养殖场所的粪便清运至采购单位指定蓄粪池任务以及处理粪便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有效的蓄粪处理场所地址告知甲方,配合甲方验收;把蓄粪处理设备以及处理工艺流程的证明及图片材料提供给甲方配合验收;并且所投入运行的两台及以上5立方吸污车辆开至采购单位指定场地,配合采购商做好相关项目验收工作。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采购单位将视作验收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8362138869

代理单位: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龚燕

联系电话:0513-83658189

4.报价文件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5)限定年限内的两台及以上的5立方吸污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单据、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提供不少于2名持B2或A1或A2驾照的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投标供应商必须2020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乡镇部门畜禽粪污收集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相关证明)或合同(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提供畜禽粪污最终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和蓄粪处理场地、设备照片和工艺流程说明(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地址: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一楼110会议室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一楼110会议室。

3)本项目询价文件工本费用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6.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的将养殖户的畜禽粪污收集至指定地点,并且保持现场环境的清洁。

2.服务周期、地点:

1)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在服务期内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下年度采购方有权不续签合同,另行招标。)

2)服务地点:启东市海复镇范围内。

3.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服务周期到期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利息不计)。

、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若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或有效的供应商为两家时,采购单位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若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或有效的供应商仅为一家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管理考核结果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不计利息。结算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O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书(如有)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附件二: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询价文件予以处理。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附件二:报价表范本

招标项目名称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周期

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在服务期内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下年度采购方有权不续签合同,另行招标。)

服务地点

启东市海复镇范围内

备注

注:报价中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的劳务费、年检费、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折旧损耗费、油费、违章事故处理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政府指定已备案的养殖场所的粪便清运至采购单位指定蓄粪池任务中的一切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及现场环境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四:合同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单位: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单位、供应商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商自 日起至 日止。承包海复镇范围内政府指定养殖场所的粪便清运任务。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实行监督、管理。

二、畜禽粪污收集后由采购单位提供指定储粪池,场地设施由采购单位投入建设和维修维护。

三、采购单位未指定的养殖单位,供应商不负责清运。供应商只对采购单位镇区范围内已备案的养殖单位的粪便进行收集。未备案的养殖单位的粪便需收集的,由供应商自行与养殖户协商收集价格。采购单位指定的养殖单位以外的其它养殖场的粪便供应商有权拒绝收集。

四、由于养殖单位的道路狭窄.房屋阻挡等原因导致供应商车辆无法进入抽粪区域,经过供应商工作人员对车辆和操作安全因素评估,由采购单位、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服务办法,采购单位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减供应商服务费用。

五、供应商对本协议服务内容的车辆使用投入为,两台及以上5立方全自动吸污车。

六、为确保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正常运作。供应商必须提供行符合要求的车辆且行驶证登记为此次中标单位的公司名下的车辆。

七、为加快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车专用。供应商必须把投入运行的两台及以上车辆开至采购单位指定场地。配合采购商做好相关项目验收工作。如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配合采购商完成相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采购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责供应商相关赔偿责任。

八、供应商在吸污车运营中所产生的维修,保养,燃油,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九、采购单位给予供应商服务期间每年 元(大写: 的蓄粪清理服务费。

十、供应商接到养殖户需抽取电话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上门抽取。如供应商未及时上门抽取而遭到养猪场投诉的,经采购单位核实实际原因,排除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导致的服务投诉每次罚款1千元,在服务费结算中扣除。

十一、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管理考核结果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不计利息。结算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服务周期到期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利息不计)

十二、供应商职责:

供应商自雇清运人员由供应商自定。

一、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垃圾清运任务,积极维护好市政声誉,并保持车辆正常运转。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雇佣专用人员,供应商所雇佣人员(与采购单位不发生任何关系)。在蓄粪清运过程中供应商的人员和车辆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保持车辆完好、清洁、粪罐密封,不得沿途撒露,做到车走场清。

三、车辆由供应商自行看管,供应商必须符合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车照、车牌、税费等要求。

四、供应商保证蓄粪及时清运处理。蓄粪收集(收集费用由政府核定)暂定价格为每车50元由农户承担。

五、粪便外销所得收入归供应商所有。供应商不得随处乱倒蓄粪,粪便必须倒入采购单位指定储粪池待沉淀发酵后才能外销,田间蓄粪池装不下的,供应商必须运送到蓄禽粪污处理中心处理,处理粪污所需投入的厂房、场地、设备、人员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须具有粪污处理能力,确保蓄粪池内蓄粪能及时运出处理。供应商必须提供田间蓄粪池内蓄粪合法化的最终处理流向的书面证明材料。

、如供应商在处理蓄粪池内粪便过程当中,私自乱排乱倒蓄粪等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逾期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直接终止此协议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十三、采购单位职责:

一、 采购单位需对采购单位所提供的田间蓄粪池和道路进行及时维修维护,以便供应商车辆能顺利进出和装卸货物。

二、采购单位需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将双方约定费用打入供应商公司账户,不得无故拖欠。

十四、违约责任:如遇市级以上政府政策调整,双方协议自动终止。并且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除上级政策因素外,采购单位、供应商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壹拾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双方各执贰份。蓄粪清运服务到期后如采购单位不再和供应商续签的,采购单位需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

如在服务过程当中双方无任何异议,双方需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再次续签下一周期服务合同。供应商享有合同优先续签权利。

备注: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友好协商补充。

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docx 启东市海复镇畜禽粪污收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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