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桐庐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
标的名称: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62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562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尚未形成成熟的社会化产业及市场化条件,相关辅助事务的处理涉及卷宗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到法官、当事人的服务体验,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效率。
2、按照《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服务内容之一的集约送达只有邮政企业具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3、邮政企业作为央企,其企业资质、管理水平可最大限度为法院的卷宗信息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
4、邮政企业作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战略合作伙伴,与全省各级法院在邮寄送达及派驻制服务方面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为后续服务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5、邮政企业作为“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改革的参与单位,可提供自有场地供项目长期使用,保障姓名运营长效、稳定、安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丹枫路961号5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蔡春华
联系电话:0571-58592963
地 址: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1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