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河区芜湖路站阳光房建设项目、望湖站非机动车车棚建设项目及骆岗等站零星维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33.8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5-0157
预算金额33.83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军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腾飞13856565170
中标公司同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33.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河区芜湖路站阳光房建设项目、望湖站非机动车车棚建设项目及骆岗等站零星维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区芜湖路站阳光房建设项目、望湖站非机动车车棚建设项目及骆岗等站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05-0157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
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7日
评审(采购)日期:2023年2月13日
包河区芜湖路站阳光房建设项目、望湖站非机动车车棚建设项目及骆岗等站零星维修工程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同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36999.23元(大写:叁拾叁万陆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叁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庆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38355.11元(大写:叁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伍元壹角壹分)
采购人: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望江东路交口
联 系 人:朱军
联系电话:0551-6341367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516室
项目负责人: 张腾飞、徐鹏
联系电话:
0551-65199548/65199560/13856565170
公示期: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特此公示。
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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