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片区、十六潭片区、书台街片区、万年路片区、滨河路片区、岔路口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310SZ-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片区、十六潭片区、书台街片区、万年路片区、滨河路片区、岔路口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片区、十六潭片区、书台街片区、万年路片区、滨河路片区、岔路口片区
建设规模:
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 18096m;燃气立管 13160m; 燃气软管 18096m;调压设施改造 38 个;燃气表安装 3290 台; 燃气安全监测设备3290 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 25554m;燃气立管 18584m; 燃气软管 25554m;调压设施改造 30个;燃气表安装 4646 台;燃气安全监测设备4646 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咸宁市咸安区万年路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 25709m;燃气立管 18696m; 燃气软管 25709m;调压设施改造 38 个;燃气表安装 4674 台;燃气安全监测设备4674 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咸宁市咸安区滨河路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 16093m;燃气立管 11700m; 燃气软管 16093m; 调压设施改造 34 个;燃气表安装 2915 台; 燃气安全监测设备2915 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咸宁市咸安区岔路口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 22080m;燃气立管 16056m; 燃气软管 22080m; 调压设施改造 52 个;燃气表安装4014 台; 燃气安全装置加装4014 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片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 25566m;燃气立管 18592m; 燃气软管 25566m;调压设施改造 29 个;燃气表安装 4648 台;燃气安全监测设备4648 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 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2.2.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月10日
合同估算价:15446.32万元
2.3其他:(1)设计质量目标: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图纸审查合格。(2)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需具备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设计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xn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年10月31日09 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系统会生成相应成功二维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n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肖强 联系人: 游工
电话: 0715-8269885 电话: 0715-8211188/18607249696
2023年10月8日
附录:
|
要求 |
备注 |
|||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需具备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具备下列两项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 |
投标人对应身份提供相应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要求 |
提供2020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0年及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在计算平均利润时按成立年度起算,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 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 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1项投资金额≥ 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
时间认定: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
|||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管控等事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1人 |
/ |
|
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1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委派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1人 |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及上职称 |
1人 |
|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 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