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站台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项目编号:202304200002)招标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站台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站台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
1.2项目地点:5号线17个车站(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
1.3项目规模:5号线(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17个车站共34侧站台门的门体设备、供电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主监视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系统(障碍物探测装置)、接地和绝缘(含门槛绝缘基膜、绝缘地板及嵌入式指示标识)、防踏空胶条、站台门灯带、瞭望灯带及其他站台门附属设备。
1.4招标范围:5号线(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17个车站共34侧站台门的门体设备、供电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系统(障碍物探测装置)、接地和绝缘(门槛绝缘基膜、绝缘地板及嵌入式指示标识)等站台门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日常巡检、应急维修、例行保养(包括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和临时任务四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检修规程》中的内容,并负责提供及更换所有站台门设备维保所需的零部件(包括预防性更换性能不可靠的零部件,以甲方意见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95万元(不含增值税)。
1.5.1分项控制价
其中,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8万元(不含增值税),备品备件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7万元(不含增值税)。
1.5.2综合单价上限控制价
综合单价上限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D4备品备件投标报价表。
1.6服务期:5号线(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17个车站合同期为1112天。
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各设备的维保时间如有变动,按照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接过1个包含10个站点及以上的站台门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备注:证明文件: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等内容,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若为其母公司的业绩时,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联合体的总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5.2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招标公告”栏内查找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南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九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九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83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邮 编:530029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韦工(主办)/黄工(合约)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71-2778303/0771-2778962 电 话:0771-4915558
传 真:\ 传 真:0771-491555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guoli@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
账 号:800109057400039
2023年9月27日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站台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
1.2项目地点:5号线17个车站(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
1.3项目规模:5号线(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17个车站共34侧站台门的门体设备、供电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主监视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系统(障碍物探测装置)、接地和绝缘(含门槛绝缘基膜、绝缘地板及嵌入式指示标识)、防踏空胶条、站台门灯带、瞭望灯带及其他站台门附属设备。
1.4招标范围:5号线(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17个车站共34侧站台门的门体设备、供电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系统(障碍物探测装置)、接地和绝缘(门槛绝缘基膜、绝缘地板及嵌入式指示标识)等站台门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日常巡检、应急维修、例行保养(包括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和临时任务四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检修规程》中的内容,并负责提供及更换所有站台门设备维保所需的零部件(包括预防性更换性能不可靠的零部件,以甲方意见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95万元(不含增值税)。
1.5.1分项控制价
其中,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8万元(不含增值税),备品备件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7万元(不含增值税)。
1.5.2综合单价上限控制价
综合单价上限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D4备品备件投标报价表。
1.6服务期:5号线(国凯大道站-金桥客运站)17个车站合同期为1112天。
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各设备的维保时间如有变动,按照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接过1个包含10个站点及以上的站台门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备注:证明文件: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等内容,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若为其母公司的业绩时,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联合体的总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5.2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招标公告”栏内查找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南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九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九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83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邮 编:530029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韦工(主办)/黄工(合约)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71-2778303/0771-2778962 电 话:0771-4915558
传 真:\ 传 真:0771-491555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guoli@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
账 号:800109057400039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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