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皮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南发改招标核准【2023】4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317-5521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南皮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皮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招标核准【2023】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计划在南皮县城区建设10个停车场53857.33平方米,在停车场内建设1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计100个充电桩,其中80个快充桩、20个慢充桩;同时建设膜结构雨棚10个以及电力工程、配套设施购置和充电运营综合管理云平台等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10个停车场选址均位于沧州市南皮县行政区划内,分别为正大路南侧及王古头支沟周围、小高庄村大坑南侧、小高庄村南大坑正大路南侧、南皮县人民法院西侧、县政府南侧、光明中路两侧、协和医院对过、信和城A区东侧人行道(明槐大街西侧)、信和城B区西侧人行道(明槐大街东侧)、信和城C区北侧东侧人行道(朝阳路南侧、明槐西侧)停车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周期:10天。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市政道路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相关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6 09:00 至
2024-02-1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皮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招标核准【2023】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计划在南皮县城区建设10个停车场53857.33平方米,在停车场内建设1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计100个充电桩,其中80个快充桩、20个慢充桩;同时建设膜结构雨棚10个以及电力工程、配套设施购置和充电运营综合管理云平台等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10个停车场选址均位于沧州市南皮县行政区划内,分别为正大路南侧及王古头支沟周围、小高庄村大坑南侧、小高庄村南大坑正大路南侧、南皮县人民法院西侧、县政府南侧、光明中路两侧、协和医院对过、信和城A区东侧人行道(明槐大街西侧)、信和城B区西侧人行道(明槐大街东侧)、信和城C区北侧东侧人行道(朝阳路南侧、明槐西侧)停车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周期:10天。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市政道路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相关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6 09:00 至
2024-02-1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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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皮县东兴南大街1号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旭弘大厦B-703 |
邮编: | 0615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赵工 |
电话: | 0317-8562881 | 电话: | 0317-55218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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