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公告正文
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二次)合同信息公开
合同名称: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二次)合同
招标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6MB2D43671X
中标人名称: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892220892R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沈伟合同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35元
合同单位(甲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合同单位: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70合同签署时间:2023/11/24 0:00:00
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等

合同主要内容:招标内容为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必须实质响应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核,以加盖审图专用盖为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含派驻设计代表)、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范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PPT、PDF、CA电子版、纸质图纸等)、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若需要)。      
     2.其他设计服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阶段的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需要)、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      
     3.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为准。
其他:





附件:
【脱敏】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二次)合同盖章扫描件12.5(1).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