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zfcg-fw-09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冀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蓓蓓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登记表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029163989@qq.com邮箱,并收到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即为完成报名。邮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送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一律谢绝回复且不予接受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YZFCG-FW-0912
项目名称: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服务,详细采购需求及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为期8天,共计80学时,具体开班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提供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登记表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029163989@qq.com邮箱,并收到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即为完成报名。邮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送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一律谢绝回复且不予接受投标。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登记表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029163989@qq.com邮箱,并收到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即为完成报名。邮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送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一律谢绝回复且不予接受投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 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贺兰县文昌路 7 号
联系方式:王刚0951-8598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冀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程蓓蓓14795066555 15695001718 0951-8732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蓓蓓
电 话: 14795066555 15695001718 0951-8732090
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登记表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029163989@qq.com邮箱,并收到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即为完成报名。邮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送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一律谢绝回复且不予接受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YZFCG-FW-0912
项目名称: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服务,详细采购需求及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为期8天,共计80学时,具体开班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提供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登记表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029163989@qq.com邮箱,并收到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即为完成报名。邮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送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一律谢绝回复且不予接受投标。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登记表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029163989@qq.com邮箱,并收到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即为完成报名。邮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送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一律谢绝回复且不予接受投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 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贺兰县文昌路 7 号
联系方式:王刚0951-8598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冀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程蓓蓓14795066555 15695001718 0951-8732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蓓蓓
电 话: 14795066555 15695001718 0951-873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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