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编号:PLHC-2021-004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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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平凉鸿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PLHC-2021-004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1950967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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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平凉鸿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19509672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8-24 12: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24 15: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1-08-21 12:3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8-24 12:3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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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001 | 001 | 货物类 | 157000.00(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平凉鸿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对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竞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竞标人,竞标人应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并于2021年8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公告要求的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HC-2021-004
项目名称: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70万元
最高限价:15.70万元(竞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拼接屏
块
20
2
大屏拼接专用控制软件
套
1
3
HDMI分配器
台
1
4
液压前维护
单元
20
5
视频线材
批
1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竞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时提供);
3.竞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投标登记及及竞价时间
1、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8月21日12时30分00秒至2021年8月24日12时3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并上传公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参数资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通过资质审核的竞标人请于2021年8月24日12时30分00秒至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00秒提交报价。
2、 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1、因系统设置无法更改的因素, 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中显示的采购单位均显示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平凉鸿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此予以澄清,“平凉鸿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仅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实际采购人为“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
2、本次竞价完成后,参与竞价的竞标人,请将系统上传的资料(一式二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到平凉市崆峒区恒润大厦2416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3、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4、项目公示期满,请成交人携带成交通知书前往庄浪县消防救援支队办理签订合同及其他事宜。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平泾路1386号
联系人:苟鑫
联系方式:1524931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凉鸿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恒润大厦2416室
联系人:朱喜堂
联系方式:13919509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宝平
电 话:13649334519
附件信息
- 附件1: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技术参数.pdf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显示单元采购项目---技术参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