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五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道路建设
金额
10.5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10.59万元
招标公司
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余全军15091877412
中标公司
陕西汉人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王杰
公告正文
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五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五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汉人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990万元,质量:合 格,安全目标: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零死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6371万元,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零死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四川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0.6709万元,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零死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汉人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杰,注册证号:陕 2611617930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陕交安B(23)G01400。; 中标候选人(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航,注册证号:陕 26116179179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陕交安B(19)G03031。; 中标候选人(四川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赵欣,注册证号:川 251201620170043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川交安B(20)G0265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汉人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企业近3年 (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同上; 中标候选人(四川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同上: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汉人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中标候选人(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中标候选人(四川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工程业绩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 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 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 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人不得以 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 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 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 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 汀 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 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 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南郑区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利民村 联系人:余全军 电 话:150918774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余全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