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灵川段)项目 -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灵川段)项目 -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2年11月22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因业主名称错误,现统一澄清为: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2、删除:“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107257.66元。”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的内容执行。
招标人: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联 系 人:蒋思源
电 话:0773-635066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方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镇仕通路 69 号
联 系 人:覃福军
电 话:18290038746
广西方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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