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贵州、甘肃等地分布式光伏资产包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xh-fw-gkxj-24-00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巴玲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贵州、甘肃等地 分布式光伏资产包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贵州、甘肃等地 分布式光伏资产包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编号:HDXH-FW-GKXJ-24-0019交货/服务时间:2025/6/30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供货范围:供应商需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对河南、贵州、甘肃等地分布式光伏资产包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包含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相关事宜的更新确认),成果文件需满足国家相关咨询行业标准及甲方收并购投资决策需要,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对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以及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包括项目现场尽调,核查是否存在交通设施、矿场等可能妨碍项目建设运营的情况,并走访国土、林草、 环保、水利、税务、村委等相关部门,并出具法律尽调报告; 起草和修改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与EPC等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参与本次交易的商务谈判,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谈判; 就本次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控制专篇等法律文件。按照华东新华要求进场展开尽调工作,要求在合同签订及采购人通知可启动尽调日后10天内完成尽调并出具尽调报告初稿;现场法律尽调完成后与其他专业尽调队伍集中办公,直至尽调初稿出具。12. 质量要求:按照华东新华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 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5.熟悉或拥有企业改制、国企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收并购业务操作以及法律诉讼等丰富经验;
6.主办律师从业年限5年以上;其他团队成员从业年限3年以上。
7.供应商应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9月09日 10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贵州、甘肃等地 分布式光伏资产包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0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汇通国际科创园2栋
邮编:
联系人:巴玲珊
电话:13965320108
传真:
电子邮件:
 
 
 
 
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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