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学院:敏学7号栋学生宿舍变配电工程(含电源引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所有设备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施工、设备调试,正式送电投入使用,且保证在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中标人负责完成所有施工、设备调试,正式送电投入使用。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相应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3、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4、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施工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全面的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6、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和合格资料、施工技术文件、竣工图纸、变更签证审批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验收记录、施工影音影像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8、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叁年,从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若中标人承诺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叁年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五、工程保修
1.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叁年,从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若中标人承诺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叁年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质保期内所有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及导电线路能够承受设计图纸所要求的额度。
(二)工程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使用方人为原因以外造成的等因素,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和中标人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施工、设备调试,正式送电投入使用,且保证在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学院(通过国 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到合同设备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到期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工程部分: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正常供电后支付至合同工程金额的70%;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扣留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到期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3、货物部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工程部分:采用以中标单价及现场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上述两部分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概算金额,超概部分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人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转包、非法分包、挂靠承包的,采购人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外,中标人须按签约合同价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本项目实行代建制和监理制,中标人须接受监理人和代建人的监督,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采购人、代建人和监理人依据项目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所有设备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施工、设备调试,正式送电投入使用,且保证在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中标人负责完成所有施工、设备调试,正式送电投入使用。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相应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3、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4、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施工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全面的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6、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和合格资料、施工技术文件、竣工图纸、变更签证审批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验收记录、施工影音影像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8、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叁年,从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若中标人承诺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叁年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五、工程保修
1.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叁年,从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若中标人承诺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叁年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质保期内所有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及导电线路能够承受设计图纸所要求的额度。
(二)工程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使用方人为原因以外造成的等因素,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和中标人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施工、设备调试,正式送电投入使用,且保证在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学院(通过国 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到合同设备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到期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工程部分: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正常供电后支付至合同工程金额的70%;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扣留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到期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3、货物部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工程部分:采用以中标单价及现场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上述两部分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概算金额,超概部分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人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转包、非法分包、挂靠承包的,采购人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外,中标人须按签约合同价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本项目实行代建制和监理制,中标人须接受监理人和代建人的监督,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采购人、代建人和监理人依据项目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