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春华镇日常养护项目包含移交后县道11.442公里,乡道37.486公里,村道326.262公里。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标准:移交后县道、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
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甲方按照《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标准,每季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度、年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1、路面保持长年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季无积水,无破损。若有毁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以坚实的砂石材料修复,确保质量。
2、路肩整洁、平整、无超过15㎝长草,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缺口,路肩顺适,边坡坚固,稳定,无松散坍塌现象。
3、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养护排水设施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和积水,无边沟的应逐步开挖完善。
甲方权力与义务
1、指导和协调乙方的养护工作,为提高乙方养护技术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对承包者养护公路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3、协调乙方解决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4、负责养护经费的筹措和分期拨付承包经费。
乙方权力与义务
1、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塌方情况。
2、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控制区内建筑、超载、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3、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处理工作,并自备养护工具、材料。
4、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重大应急情况随时服从甲方调度。
1、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义务,养护工作转让他人,甲方可终止合同。
2、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线群众满意的,受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则按《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标准进行奖罚。如果乙方在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年度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奖金奖励给乙方;如果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可以扣除标准养护经费的10%;对于经常不养护,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且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处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未及时履行养护经费的支付,影响乙方正常养护,乙方可终止承包,并追讨应得的养护经费。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一份,其余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