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春华镇2022年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2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2051000332
预算金额12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0510003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绰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春华镇2022年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510003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春华镇2022年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其他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1215000
 合计金额小写: 1215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春华镇日常养护项目包含移交后县道11.442公里,乡道37.486公里,村道326.262公里。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标准:移交后县道、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27 —— 2023-06-26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春华镇辖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对移交后的县道、乡道、村道进行日常养护,打草除杂,路边沟进行清理。确保公路保持“畅、洁、舒、美”的交通环境。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采购人根据镇级半年度评分结果,支付养护一半费用检查考评总分75分(含75分,下同)以上,兑现养护补助资金的100%;60分以上,扣除养护补助资金的30%-50%,待整改合格后拨付;不足60分,不予兑现养护补助资金,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后,给予相应补助。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采购人根据镇级年度考核评分结果,支付养护一半费用,检查考评总分75分(含75分,下同)以上,兑现养护补助资金的100%;60分以上,扣除养护补助资金的30%-50%,待整改合格后拨付;不足60分,不予兑现养护补助资金,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后,给予相应补助。,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华支行(长沙绰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201040000073627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甲方按照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标准,每季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度、年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路面保持长年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季无积水,无破损。若有毁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以坚实的砂石材料修复,确保质量。

2、路肩整洁、平整、无超过15㎝长草,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缺口,路肩顺适,边坡坚固,稳定,无松散坍塌现象。

3、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养护排水设施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和积水,无边沟的应逐步开挖完善。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力与义务

1、指导和协调乙方的养护工作,为提高乙方养护技术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对承包者养护公路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3、协调乙方解决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4、负责养护经费的筹措和分期拨付承包经费。

乙方权力与义务

1、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塌方情况。

2、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控制区内建筑、超载、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3、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处理工作,并自备养护工具、材料。

4、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重大应急情况随时服从甲方调度。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义务,养护工作转让他人,甲方可终止合同。

2、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线群众满意的,受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则按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标准进行奖罚如果乙方在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年度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奖金奖励给乙方;如果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可以扣除标准养护经费的10%;对于经常不养护,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且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处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未及时履行养护经费的支付,影响乙方正常养护,乙方可终止承包,并追讨应得的养护经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一份,其余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春华镇春华新街1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春华镇武塘村中塘组222号
法定代理人: 屈小青 法定代理人: 胡孟炎
委托代理人: 张伟夫 委托代理人: 胡孟炎
电话: 0731-86380061 电话: 0731-88888888
传真: 0731-863804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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